協商無結論 花蓮總預算案僵局未解
花蓮縣議會針對內政部昨天召開協商會議,發佈聲明表示,期盼透過制度化協商,儘速化解歧見,讓預算審議迴歸正軌。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花蓮縣議會至今未審縣府今年度總預算案,縣府依地方制度法函請內政部覈定,內政部昨天召開協商會議,仍無結論。縣府聲明指,議會未排審違法,影響民生、社福,應一個月內完成協商或由中央決定;議會重申從未擋預算,是要求資源配置更精準。
內政部昨邀集花蓮縣府、縣議會開「一一五年度總預算案」協商會議,會後縣府發聲明表示,感謝中央提供溝通平臺,針對預算案促成府會對話,盼透過制度化協商儘速化解歧見,讓預算審議迴歸正軌。縣府說,去年十月十四日已依法將今年度總預算案送議會審議,議會遲未排入正式議程,導致審議作業停滯,公然違法。
縣府指出,議會程序委員會去年十月二十二日、十月三十日、十一月十八日三度以馬太鞍堰塞湖事件的災後重建經費爲由,要求「縣府重新檢討、重編」已逾權。預算卡關超過六個月,攸關三十二萬名鄉親權益,質疑民生不該成爲政治攻防工具。
議會表示,昨天的協商府會「各說各話」,經中央協調,已提具體且務實建議方向,內政部次長吳堂安作成兩項建議。第一是針對馬太鞍堰塞湖經費規畫,建請縣府迴應災民訴求,由議會安排縣長就總預算案專案報告,再由議會依法審議;第二是特別統籌分配稅款運用,應符合支用事由,請縣府依財劃法規定,同樣建議由縣長赴議會專案報告後,再由議會總預算審議。
議長張峻說,感謝中央安排平臺,讓府會坐下來溝通,強調方向很清楚,就是把事情講清楚、把責任釐清,讓預算依法依程序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