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也不会死!」汤姆熊男童割喉案 嫌更一审仍无期
2012年12月在台南发生震惊社会的汤姆熊游乐场随机割喉案,造成小五男童死亡,当时嫌犯曾文钦曾呛检警,「反正杀1、2个人也不会被判死。」历经一审高分院上诉审、更一审三次审都判无期徒刑,台南高分院今天(26日)更一审仍判无期徒刑,下午3点将说明原因。
曾文钦2012年12月在汤姆熊游乐场,随机诱骗小五男童进厕所,要给游戏储值卡,没想到却是将男童用折叠刀割喉至死,虽然当天晚上就落网,他却呛检警,「在台湾杀1、2个人也不会被判死。」「如果我没被抓,我还要再去杀人,杀到被捕为止。」此案检方虽都起诉求处死刑,不过经法院审理,都以精神耗弱为由,判处无期徒刑。
高分院2013年10月二审时,曾根据13次的精神鉴定报告,以及曾文钦4次自杀纪录,想死又怕死,才杀害幼童性命,考量精神耗弱,判无期徒刑;不过遭最高法院认为,他能诱骗被害人再杀害,又说出「在台湾杀1、2个人也不会被判死。」应考量是否装病,因此发回更审。不过更一审仍判决无期徒刑,此案还可以上诉三审,但此结果也让家属痛批,「司法早死了。」
(17:48更新)台南高分院发言人沈扬仁出面表示,一审维持无期徒刑是因为,「根据联合国两公约,维持死刑的国家不能判精神或智能障碍死刑,而且检方没有提出相关事证,证明曾姓被告没有教化可能,因此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