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組織法三讀:助理費為立委補助下屆適用

助理費修法引發外界質疑,替涉入詐領助理費立委除罪化。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明確定義立法院每年以公務預算編列立委「補助費用」,項目不限定是助理薪資,還涵蓋專業加給、年終獎金等,而新法實施日期爲下一屆立委適用,等於未有回溯條款替涉案立委除罪。

現行「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攸關助理費條文,原爲立法院應每年編列給立委「一定數額之助理費」,屢被法院認定僅限定助理薪資,不少立委因而捲入詐領助理費案。立院三讀通過條文改爲,立法院應每年以公務預算編列立委「補助費用」,等於明確將助理費定義爲補助性質,並非薪資。

而立委補助費用運用範圍,根據三讀條文指出,不限定於助理薪資,包括立委辦公室事務費用、公費助理專業加給、公費助理資深加給、健康檢查及文康活動費用、年終工作獎金、在職進修費用、公費助理撫慰等,由立法院代理立委給付,而當有溢領情況時,立法院應以書面命立委於30日內返還,屆期仍未返還者,將移送行政執行。

三讀條文指出,立委助理公費工資按照每位立委歲費5倍計算,而黨團公費助理則按立委歲費6倍編列。立法院官員曾經在朝野協商時估算,兩筆費用合計1年將增加1億465萬元費用,另外專業加給則是寬估每年將增3億5000多萬,資深加給則是增加7900多萬,總計至少5億多元。

另外法案遭外界質疑,恐替捲入助理費案的國民黨立委顏寬恆、新竹市長高虹安、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等人解套。立法院三讀條文也增訂日出條款,新法自立法院第十二屆立法委員就職日起施行。

但立法院處理條文時,綠營仍發動冗長髮言,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表示,助理工會對國民黨立委陳玉珍版本反彈後,國民黨立委牛煦庭才提出修法,把專業加給、資深加給等洋洋灑灑寫入,但最核心的條文就是變成補助費用,也不敢寫不得冒領、溢領等文字,擺明就是要挺顏寬恆。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在三讀後發言指出,他修法提升國會助理待遇,是爲了鼓勵更多學有所長的青年才俊,勇敢投入政治這一行,謝謝國民黨團充分授權讓他找出平衡點,也謝謝民衆黨戰友幫忙,完成民進黨無法完成的工程。國會助理是很多政治人物的第一站,只希望助理們受到更多尊重。

立法院今天處理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其中助理費修法引發朝野立委爭議,民進黨立委多人高分貝質疑是貪污除罪、自肥加薪,提案人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引用行政院爲議員編列助理費用補助爲例,難道中央政府也是爲了貪污除罪嗎?記者潘俊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