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判17年 鍾東錦:只是一審判決
針對柯文哲涉弊的一審判決,苗栗縣長鍾東錦認爲目前只是一審判決,這個官司還有很長的時間要打,臺灣有許多案子一審有罪,二審又無罪的判例,他個人認爲以柯文哲主席的個性,應該不致於涉入弊案,圖爲鍾東錦上午參加美光銅鑼廠揭牌典禮。記者胡蓬生/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政治獻金等弊案,臺北地方法院下午2點30分宣判,柯被判17年、褫奪公權6年。
針對柯案的一審判決,苗栗縣長鍾東錦認爲目前只是一審判決,這個官司還有很長的時間要打,臺灣有許多案子一審有罪,二審又無罪的判例,且事實愈辨愈明,還是要等到三審定讞纔會清楚,他個人認爲以柯文哲主席智慧和個性,應該不致於涉入弊案,且有些是行政裁量權的問題,這方面還有很大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