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柯文哲涉京華城案 一審判17年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政治獻金等弊案,臺北地方法院今下午2點30分宣判,柯文哲(左)下午抵達臺北地院。記者季相儒/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案,歷經羈押逾1年後交保並接受電子監控,臺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下午2時30分宣判,一審依收賄、圖利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上訴。柯於審理期間否認犯行,並主張遭政治迫害。

同案被告中,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遭判10年,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則被判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三人均屬本案重刑焦點。

由於判決結果牽動政壇發展,加上相關法規對柯文哲參選資格有所限制,後續政治效應備受關注。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政治獻金等弊案,臺北地方法院今下午2點30分宣判,柯文哲(左)下午抵達臺北地院。記者季相儒/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政治獻金等弊案,臺北地方法院今下午2點30分宣判,應曉薇(中)下午抵達臺北地院。記者季相儒/攝影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政治獻金等弊案,臺北地方法院今下午2點30分宣判,沈慶京(中)下午抵達臺北地院。記者季相儒/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