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115年度總預算 內政部通過
花蓮縣一一五年度總預算案獲內政部覈定,縣府表示,預算攸關基層建設、社福照顧及災後重建等各項施政經費,將依法加速行政辦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花蓮縣今年度總預算案一度陷僵局,內政部昨認定預算內容無違法,按縣府編列全數通過。縣府表示,預算攸關基層建設、社福及災後重建等將加速辦理,守護三十二萬鄉親權益;議長張峻指尊重中央決定,強調議會依法可排縣府專案報告並監督。
花蓮縣一一五年度總預算案至今未審,議會希望縣府敘明如何落實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重建經費;縣府認爲議會要求檢討修正預算、重編經費,違反地方制度法。議會未於年度開始後三個月內完成審議,依地方制度法報請內政部協商。
內政部昨表示,因一個月協商期滿,府會雙方仍無法達共識,經聽取府會雙方與相關中央部會意見,預算內容無違相關法令,原則尊重縣府編列的預算內容,按照編列數通過。至於府會對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重建經費規畫、及鄉鎮市補助款分配爭議,請縣議會依法定職權,於會期內安排縣府首長專案報告監督,並請縣府妥爲迴應。
對於內政部全數通過縣府今年度所編列的預算,議長張峻表示尊重。張說,縣議會從頭到尾不是「故意卡預算」、也非「不審預算」,是花蓮經歷重大災害後,縣府如何把每一分納稅人錢,用在最需要地方。議會已正式函文邀縣長徐榛蔚率局處首長專案報告,希望向民衆說清楚、講明白。
張峻說,今年花蓮縣府握有高達四百零一億元、史上最高總預算,這不是任何人的錢,是全體花蓮鄉親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