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汰舊換新 經濟部推2優惠
經濟部明年啓動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措施,並祭出兩項優惠措施,以加速光電建置。本報資料照片
爲加速光電建置,經濟部明年起啓動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措施,鼓勵運轉十年以上案場汰舊換新採用高效率模組,增加裝置容量。經濟部祭出兩項優惠,一是可享屋頂型建置光電板補助;二方面仍享有躉購費率的優惠;此外,屋頂型汰舊換新不必環評。經濟部推估,這一波約有再增五百MW(百萬瓦)裝置容量。
經濟部說,太陽光電模組隨技術發展,發電效率明顯提升,以二○一○年模組效率與現行技術相比,效率已提升百分之五十以上,考量成本及發電量增加,經評估運轉十年以上案場較具有汰舊換新效益。
躉購費率仍是推動光電汰舊換新最大誘因。經濟部已經預告,明年光電躉購費率仍然維持今年水準。換言之,屋頂型光電依規模大小,明年每度躉購費率維持三點六至五點六元。此外,汰舊換新後,原本已簽定躉購容量可適用原先早期較高費率,新增加容量才適用新的躉購費率。
能源署官員舉例,屋頂型舊案場原來只能裝設一百kW光電板,第十一年汰舊換新後增至一五○kW(千瓦),其中一百kW在剩下十年可沿用較高的舊費率,僅新增五十kW部分適用新費率。
能源署初步盤點,全臺運轉逾十年屋頂型約八百MW既有案場具投資效益,若上述皆汰舊換新,估將增加五百MW。
第二,官員表示,屋頂型汰舊換新可適用「家戶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加速計劃」,適用於屋頂面積一千平方公尺(約三百坪)以下的私有建築物,每千瓦可獲補助三千元,單案最高卅萬元。
儘管立法院院會先前三讀通過環評法部分條文,限制光電發展,能源署官員說,屋頂型太陽光電不必環評,可直接汰舊換新,建置過程簡單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