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侵追訴 民團發起連署籲釋憲修法並行
臺灣光寰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昨天在立法院舉行「釋憲修法雙管齊下,爲倖存者守住正義防線」記者會。記者林銘翰/攝影
憲法法庭下月召開兒少性侵追訴權釋憲案說明會,民間團體昨發起連署活動,呼籲藉由釋憲與修法雙管齊下,爲兒少性侵倖存者守住正義防線。
民國九十五年以前刑法規定,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性犯罪追訴期爲廿年。憲法法庭公告受理「一一二年度憲民字第三八四號」案件,審理「民國九十五年以前性暴力犯罪追訴期規定」是否違憲,排定三月二日舉行說明會。
臺灣光寰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昨天在立法院舉行「釋憲修法雙管齊下,爲倖存者守住正義防線」記者會,提出六點訴求,包括全體大法官進行審議、進行公開言詞辯論審理、允許陪伴者出庭、邀請多元專家進行鑑定、救濟強姦罪倖存者,還有立法院儘速審議新法等。
臺灣光寰協會理事長蔡尚謙說,這項釋憲行動已推動多年,無論回顧過去或面向未來,相關制度都應該給倖存者足夠時間修復與選擇,呼籲社會各界尊重倖存者主體性,讓他們自行決定揭露與介入方式。
時代力量前立委、律師邱顯智說,呼籲所有大法官出席釋憲案說明會,就算認爲案件合憲也應參與討論,保障受害者發聲與伸張正義的機會。
民進黨立委範雲表示,兒少性侵案件有兩個關鍵特質,權力高度不對等,及被害人極度難以求助,根據法務部最新統計資料,我國至少有二四八件案件因爲時效完成不起訴,更多人甚至連法律程序都無法進入。
民進黨立委陳培瑜也說,未來將邀請更多立委推動修法,並在實質討論過程當中納入心理、創傷與女性主義法學等多元專業,而非僅限於法律界。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呼籲,這項議題的關鍵不在法條文字,而是制度是否理解被害人,兒少往往要在多年後纔有能力說出口,自己也已經提出相關修法,呼籲立法院開議後儘速排審,同時喊話朝野立委支持憲法法庭正常運作,「倖存者急需不再遲到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