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詐騙…誆幫追回財損 再剝一層皮
刑事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上網搜尋,發現不少「二次詐騙」廣告,提醒詐騙被害人勿信「付費才能追回財損」。記者李奕昕/攝影
假投資氾濫,件數及財損在各類詐騙手法居冠,被害人損失慘重,詐騙集團上網刊登廣告謊稱有特殊管道可協助追回財損,收取相關費用「二次詐騙」。警方分析,詐團利用民衆受害後焦慮心理,連剝兩層皮,成爲壓垮被害人的最後一根稻草。
刑事局統計,去年詐欺案十九萬七五九五件、財損一○六○億元,其中假投資五萬八六七五件騙走六九二點八億元最多,觀察二次詐騙以假投資被害人受騙爲主,也有假檢警、假網路拍賣等被害人上當,未單獨分類統計。
警方指出,二詐起初是假冒檢警致電被害人,稱破案查扣贓款,要求繳交保證金;近年隨假投資上升,轉型爲網路廣告,在臉書、IG、Threads等自稱律師、檢警、駭客、會計師、銀行人員、法律顧問、金融專家、受害者自救會成員、虛擬貨幣幣流分析師等,表示可追回財損,例如偷回虛幣、消除匯款紀錄、與檢警關係好,指示支付手續費、處理費、保證金、訴訟費等,常開價財損一成。
警方分析,假投資被害人財損高,甚至被騙抵押房產借貸交付,詐團利用被害人急於追回財損心態,稱「已有多人成功追回」、「不立即處理恐錯失機會」,促使被害人迅速付款。
據調查,藥師林姓女子投資虛幣被騙八十萬元,上網搜尋「追回詐騙款項」加LINE聯繫,對方自稱具國際律師執照律師,專門協助被害人追回財損,經幣流分析師追查贓款流至博弈網站,可操控後臺協助博弈贏回被騙款項,還能倒賺,去年十至十二月騙林面交一六五萬元。
服務業顏姓男子在LINE結識女網友以結婚爲前提交往,聊天透露曾遭詐,對方稱也曾被騙,靠熟識警界高層的叔叔追回財損,可介紹認識,顏依指示加LINE,對方稱已查到贓款流向,但須支付處理費,去年十月騙顏轉帳十二萬五千元。
防詐名義也被利用取信。臺灣民間反詐騙協會去年底發聲明指出,有詐團假冒該協會稱受政府聘任,與警方與各大銀行簽署協議,可幫忙追回被騙款項,並在LINE使用協會標誌,誘使一名投資被騙近百萬元的被害人匯款八萬元「技術費」。
刑事局表示,被害人應提出刑事、民事告訴,循正常管道追回財損,勿信網路社羣話術「付費才能追回財損」,員警受理報案製作筆錄時會特別提醒;數發部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受理民衆檢舉,經確認廣告涉詐,將通知網路平臺下架,否則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