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賴總統 藍白:明年520投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與民衆黨立法院黨團上週在立法院議場前舉行記者會,宣佈提案彈劾賴清德總統。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副署再修版財政收支劃分法,在野黨立委聯手提案彈劾賴清德總統,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將排案列入週五院會議程,最快當天就能完成提議。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昨天說,未來將在各縣市舉辦說明會,預計明年五月廿日投票。

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表示,程序上將先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聽取社會各界人士意見,就憲政提出問題,接着再請賴總統到立院說明「不副署、不公佈、不執行」等毀憲亂政作爲;也會要求被彈劾人接受詢答,方式如同行政院長在立法院備詢,且列席說明不限一次。

羅智強說,被彈劾人列席說明本就沒有限制次數,在野黨會要求至少兩次,如果賴總統拒絕出席或沒有回答問題,「當然可以再來,不排除任何可能」。

黃國昌昨天表示,今天程序委員會提案,初步安排立法院舉行兩場公聽會,接着邀賴總統列席說明,這是第一次全院委員會詢答;接下來在全臺各縣市舉辦說明會,「廿二個縣市都會辦」,後續再回到立法院進行第二次全院委員會,會再次邀請被彈劾人列席說明,回答各黨團代表提出的問題。

黃國昌表示,賴總統彈劾案預計在明年五月廿日投票,這是一個非常嚴肅的憲政程序,面對賴總統所有毀憲亂政的行爲,必須有全國人民共同參與、認識與討論,「我們會用最嚴謹的態度,安排整個彈劾程序進行」。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表示,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朝小野大,國民黨曾三度提出罷免總統案,一次都沒有通過,彈劾總統案要有三分之二立委同意才能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三次罷免不成,如今彈劾,所爲而來?」

針對在野黨要求被彈劾人列席說明,鍾佳濱表示,過去面對國情報告,賴總統態度很明確,就是一定要合憲依法,「作爲憲法守護者,所言所行都必須在合憲依法的情況下作爲」,未來也會合憲依法履行職務。

依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提出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以上決議才得以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在憲法法庭審理階段,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彈劾案成立,被彈劾人立即解職。

羅智強說,國民黨團持續與民衆黨團保持聯繫,從公聽會、被彈劾人列席說明到投票時間點,雙方已有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