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盒掛門口…婦亡屋內 裡長批長照送餐不能像Uber
愈來愈多獨居長輩仰賴長照送餐,按標準流程,居服員將餐食送到宅,須與案家照面確認安危。若只將便當掛門口就離去,不僅缺乏溫度,也可能錯失救援機會。示意圖,記者林伯東/攝影
新北瑞芳今年初有居服員爲九旬老婦人送餐,無人應門卻未回報,事後發現當事人已死亡。里長批長照送餐不是Uber,促請市府加強安危確認功能。市長侯友宜昨要求強化督導通報,加強建置緊急救援服務網絡,服務須兼顧生活支持和安危確認,守護獨居長者安全。
新北市政局昨辦瑞芳區行動治理座談,龍山裡長陳志強、龍鎮里長林文清和龍安里長柯瑞和提案,建請衛生局優化長照送餐服務SOP,落實「確認收受」與「異常通報」機制。
三里長聯名提案,源自今年一月廿七日下午四時許,一名居服員爲獨居的九十二歲老婦人送餐時無人應門,將晚餐託付鄰居,事後鄰居把餐點放在老婦家門口,但直到晚間六時餐點仍未被拿進去,鄰居馬上通報里長、警方,在門口鞋櫃找到鑰匙開門進屋,發現老婦全身僵硬倒在門口看不到的位置,已無呼吸心跳,緊急送醫仍不治。
陳志強說,這名老婦會到附近公園、廣場趴趴走,以前曾因外出,讓居服員找不到人,他曾告知居服員可代送餐,但當天他不在裡辦公處。
林文清表示,龍鎮裡也曾有獨居老婦申請長照兩小時陪伴服務,居服員發現沒人應門,打電話給他。他致電老婦人住臺中的女兒,對方報警,並請基隆親戚開門,發現老婦人在屋內跌倒五、六個小時,還好及時發現,送醫脫險。
他說,長照送餐不能像Uber,只交付餐點就好,至少要「看一下」。送餐和陪伴服務性質和時間都不一樣,要見到面、講到話。如果沒見到人,急着服務下一個人,餐點可以「掛着」,但要馬上回報,多關心一下。
新北市衛生局高齡長期照顧處長林惠萍表示,目前作業流程要求居服員送餐時須滿足「送到宅、和案家碰面及確認安危」三要件,這名居服員將餐點託付鄰居,出現「沒有和長輩碰面」、「沒有即時完成異常通報」兩項疏失,涉違反長照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最高處三萬元罰鍰,情節重大撤銷居服員證照。
林惠萍說,這名送餐居服員隸屬居家服務B單位(複合型服務中心),發現案家無應答,第一時間應通報A單位(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再由A單位向上通報,未來將加強教育訓練及抽查,讓送餐更細膩且有溫度。
里長們認爲,送餐加強通報機制對守護獨居老人安全成效有限,鼓勵裡內獨居老人加入在宅緊急救援通報服務,只要早晚未定時聯繫上,保全公司就知會裡長或消防局設法瞭解;配合隨身攜帶的緊急鈴,但無社福身分的一般戶要付費,所以一般民衆意願不高。
侯友宜在座談會中指示市府團隊加強建置獨居失能長者緊急救援服務網絡,共同守護長者安全;也要求衛生局強化長照服務異常事件通報時效,加強督導查覈與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