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禁養高危動物!浣熊、河口鱷入列 違規最高罰25萬
農業部宣佈5月起禁養浣熊等危險動物,北市5月辦理現場會勘。(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農業部日前已宣佈,5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庭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高度危險動物,既有飼主應於明年4月30日前完成登記,違者可罰新臺幣5至25萬元。
北市動保處指出,北市有1只浣熊完成寵物登記,另已有1位飼主提出1只浣熊申請禁養動物備查,北市立動物園提出3只浣熊、4只蝙蝠蛇科、4只蝮蛇科申請禁養動物備查。預計5月起會同農業部委辦的專家學者辦理現場會勘作業。
農業部於3月10日公告修正「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的動物」,5月1日起禁止一般家庭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等高度危險動物,主要考量這些動物多具劇毒或高度攻擊性,逸逃或棄養將對動物福利與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威脅,禁止一般家庭飼養。
農業部指出,5月1日前已飼養浣熊、河口鱷、蝮蛇科及蝙蝠蛇科的飼主,應於116年4月30日前,至農業部「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禁養動物登記系統」完成登記,再由動物所在地縣市政府派員現場確認動物狀況,完成備查後即可合法續養至動物終老。
動保處說明,臺北市有1只浣熊完成寵物登記,另已有1位飼主提出1只浣熊申請禁養動物備查,臺北市立動物園提出3只浣熊、4只蝙蝠蛇科、4只蝮蛇科申請禁養動物備查。預計5月起會同農業部委辦的專家學者辦理現場會勘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