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預算案 府籲依法年底前審完 挨轟笑話

立法院19日處理民衆黨團所提會期延長案,經表決,藍白以人數優勢通過,將本屆立法院第4會期延長至明年1月31日止。(姚志平攝)

卓揆不副署《財劃法》引發爭議,究竟是否違憲,朝野各說各話。賴清德政府另闢戰場,總統府19日公開呼籲,希望在野黨依照《憲法》和《預算法》規定,在12月31日前完成總預算審查。藍委反嗆府院不守法在先,卻說要在野依法審預算,「不是在說笑話嗎?」立法院會昨也通過民衆黨提案,將本會期延至1月底。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軍人待遇條例》、《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提高警消退休金及國軍志願役每月加給增爲3萬元,政院隨後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且未將相關經費編入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引發在野黨不滿,至今未排審明年總預算案。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昨表示,我國《憲法》第63條規定,預算審議權是立法院的重要職權之一,政府預算每年須經立法院完成法定程序,依《預算法》第51條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1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

她呼籲在野黨注意相關規定,總預算躺在立法院已4個多月,希望能在年底前,依照憲政程序完成審查。

民衆黨團11月14日在立法院會提案延會至明年1月底,無縫接軌本屆立院第5會期,院會逕付二讀並交付協商,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18日召集協商無共識,昨立法院會進行處理,最終朝野皆無異議,會期確定延長至1月31日。

藍委王鴻薇說,要審總預算很簡單,只要把軍人加薪、退休警消的所得替代率調整,按照法定預算如實編列,就可以開始審查,大酸賴政府「不守法在先,現在又說要在野依法審預算,不是在說笑話嗎?」

藍委吳宗憲也請行政院先依法行政,立法院當然會審預算,但執政黨連憲法規定該服從的責任都沒做到,還要求立法院遵守預算法,顯然對於法位階都搞不清楚。

對於總預算未排審,前行政院政委張景森接受電臺節目專訪直言「政府不會因此停止運作」,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時期朝小野大情況更嚴重,當時總預算案也是一直拖到不能再拖,按照目前法治仍能支用去年額度,不是什麼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