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土城所長一審判死 洪孟楷: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取自洪孟楷臉書)

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民國113年9月30日深夜執行攔查勤務時遭毒駕衝撞殉職,新北地方法院近日依殺人、妨害公務等罪判處陳嘉瑩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國民黨立委洪孟楷12日發文表示,勇警劉宗鑫原是警界明日之星,「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呼籲司法以最高標準對加害者做出最嚴厲判決,給社會最基本的保障。

判決指出,案發當晚劉宗鑫帶隊執行路檢勤務,發現陳女車輛形跡可疑上前攔查,對方拒絕配合下車受檢,隨即加速逃逸,直接衝撞劉員並拖行,最終撞擊護欄,造成劉宗鑫傷重不治。檢方依殺人及妨害公務等罪起訴,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死刑,全案仍可上訴。

洪孟楷回憶,109年初任立委時,劉宗鑫仍在選區三芝派出所擔任所長,之後調任竹圍派出所,再轉任土城警分局。他形容劉員爲人溫暖、有禮且專業,深獲同仁肯定,年僅30多歲即被視爲警界明日之星,卻在執勤中殞落,令人痛心,也替其妻兒感到不捨。

洪孟楷並指出,若連穿着制服執勤的員警都可能遭刻意撞死,一般民衆的安全更令人憂心。他提及目前仍有多名三審定讞死刑犯尚未執行,主張除反廢死立場外,也應研議更具嚇阻力的刑罰方式,以遏止重大犯罪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