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一旦有害廢棄土碰到農地 等於判死刑
全臺土方之亂持續延燒,儘管農業部強調,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回填於農地,農地改良之土質在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也已有嚴格規範。不過專家表示,國內營建廢棄土從來沒被好好分類,一旦有害廢棄物進到土壤就完了。
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理事拱祥生表示,內政部要求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的車輛必須加裝GPS,以便追蹤載運流程,但真正的問題在於,這些廢土根本無處可去,造成許多工地的工程只好先喊卡,而大部分土資場只能堆置,因此合法的收容量不能太多,就會開始出現土方之亂,例如棄置到其他地方,也纔會有美濃大峽谷的出現。
拱祥生說,基於空間不足、工安、天災、不延宕工程的現實考量,絕大部分營建工地根本不會在工地就將營建廢土分類,即便有分類也無法完全保證當中沒夾雜營建廢棄物,這些營建廢土無法有效再利用下,就會出現土資場以高於平常的價格處理這些營建廢棄物。
此外也有學者認爲,營建廢棄物一旦碰到農地,就等於給這塊土地宣判死刑,就像人吃到有毒的東西排不出去那樣,土壤一旦被污染就很難恢復,過去發生太多污染的事情,很多時候根本無從查起,很可能白天檢驗的是一批,但晚上偷偷倒置的又是一批,混在一起誰能知道?
該學者表示,過去中鋼爐渣進入土壤造成嚴重污染,釋出的重金屬嚴重破壞土壤環境,導致農作物枯死並污染地下水,人的食衣住行都離不開土壤,政府既然已經有規定回填土的標準,就要保證徹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