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購退稅踩雷!設籍晚一步 他哭遭追200萬

▲近期一名民衆辦理「小換大」重購退稅,卻遭國稅局認定資格不符,遭追繳高達200萬元稅金,示意圖。(圖/記者陳筱惠攝)

記者陳筱惠/臺中報導

換屋族每一步都要注意!近期一名民衆近日在社羣平臺發文求助,表示自己辦理「小換大」重購退稅,卻遭國稅局認定資格不符,遭追繳高達200萬元稅金,專家提醒,除了設籍時間點外,還有遷入後也需入戶籍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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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貼文指出,自己於2024年8月購入新屋,但9月纔將戶籍遷入舊屋,並於2025年出售舊屋。期間舊屋均作自住使用,無出租情形,也具備實際居住事實。

當初在進行房屋買賣時,已委託代書協助,並明確表達要申請「小換大」重購退稅,相關文件亦依規定備齊並完成申報。不過,國稅局審覈後認定,網友購買新屋當下,舊屋尚未設籍,因此不符合「自用住宅」相關規定中的設籍要件,即便後續已完成設籍並出售,仍無法追溯認定,最終駁回退稅申請,並要求補繳約200萬元稅款。

▲除了設籍時間點外,新屋遷入後也需入戶籍滿5年,示意圖。(圖/記者陳筱惠攝)

對此,原PO質疑,實際上舊屋確實爲自住使用,僅因設籍時間點落差即遭否決,認爲規定過於僵化,面對網友質疑爲何不設籍在舊屋,原PO解釋,系因爲老家的縣市的補助比較好,所以沒有第一時間設籍,他也上網詢問是否有申訴成功的案例或補救方式。

對此,澄嶽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鍾雅馨說明:「這個案例引起不少網友討論,其實在買的當下,該戶戶籍確實就沒有符合資格,要申訴可以用自住事實去解釋,但實務上要花很多時間讓國稅局承辦去相信,以個案審認的方式進行,但機率不樂觀。」

鍾雅馨說:「該案在稅法上就於理不合,不過此次案例其實相當常見,畢竟稅金上會相差很多,提醒換屋族簽約前就要確認, 另外還有一個很容易被忽略的,就是換屋族重購退稅成功後,有規定5年內新住處不能再買賣移轉,若在5年內又將戶籍遷出,戶籍即不符合退稅資格,也會被追回退稅金額,不少人收到稅單才驚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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