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助育兒減工時 料掀論戰

《性工法》修法包含育嬰留職停薪適用子女年齡爲6歲以下,並將育「嬰」留職停薪修正爲育「兒」留職停薪。(新竹縣政府提供)

賴清德總統日前宣示推動「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其中「友善職場」面向涉及修正《就業保險法》與《性別平等工作法》。據悉,民進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委林月琴力拚下週將2部法案送出委員會;藍委陳菁徽也持正面態度。不過,朝野對於勞工減少1小時工時,且由政府補助企業的條文尚未達共識,料將掀起一番討論。

行政院會5月底通過《性工法》及《就保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性工法》包含修正育嬰留職停薪適用子女年齡爲6歲以下,並將育「嬰」留職停薪修正爲育「兒」留職停薪;修正延長分娩產假期間爲12周;《就保法》草案則增訂撫育同一子女之雙親,均領滿6個月之育兒留職停薪津貼時,得再請領3個月育兒留職停薪津貼等。

林月琴日前已於衛環委員會排審過朝野提出的《就保法》與《性工法》修正草案,下週三、四將再安排逐條審查,力拚最遲下週四將法案送出委員會,無法達成共識的條文,則將保留送交朝野黨團協商。

朝野提出的《就保法》與《性工法》案量分別高達87案與117案,但內容大同小異,與行政院版本也差異不大,唯獨藍委提出的《性工法》第19條條文修正草案,主張撫育未滿12歲子女的受僱者,得向僱主請求減少1小時工時,且這1小時的薪資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補助僱主,而政院版則未修正此部分,仍待朝野立委收攏意見。

修正草案的藍委,希望暫緩修改第19條,先採鼓勵方式,力求其他條文先於8月底三讀。該人士轉述,勞動部官員認爲若貿然入法,會衝擊輪班制公司,像臺積電輪班制員工提前1小時下班,「下一個人就很可憐,要多上1小時的班」。

陳菁徽表示,縮短工時涉及地方政府如何執行,希望勞動部確實提供地方政府的看法,讓委員會參考是否先以編列預算補助方式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