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狼父性侵5歲女兒 法官重判8年6月

彰化縣一名5歲女童去年突跟外祖母說「爸爸摸我尿尿的地方,希望跟爸爸說不要再摸我了」,阿嬤和媽媽嚇到把她帶去驗傷,並報警提告,雖男子否認,但醫院檢查出女童有舊傷,依強制性交罪,將狼父判刑8年6月。

判決書指出,男子疑似在2022年到2025年間曾侵犯年幼的親生女兒,因去年年僅5歲的女童有天突對外祖母說「阿嬤,爸爸把他尿尿的地方放在我尿尿的地方」,還說「阿嬤我只跟妳說而已,不可以告訴別人」,外祖母說,當時外孫女才幼兒園中班,她嚇傻了,趕緊跟女兒說,並帶外孫女到醫院驗傷。

後來在檢方偵訊時,女童也說「爸爸摸我尿尿的地方,是摸裡面,這件事我有跟阿嬤說,希望跟爸爸說不要再摸我了」。

雖男子否認有性侵女兒,但根據醫院驗傷診斷結果,女童陰部有陳舊性傷口,醫院對女童精神鑑定女童有情緒憂鬱、焦慮、過動,但並無出現妄想可能。

雖女童姑姑證稱曾在其他親人面前問女童這件事,但女童馬上說「我記錯了,沒有,我講錯了」,但法官認爲,姑姑在公開場合問她,很難期待女童會如實告知,女童也曾要外祖母不可告訴別人,況且姑姑說女童很喜歡爸爸,更無陷害生父動機。

法官認爲,男子是女童生父,竟對女童爲強制性交行爲,造成難以平復的身心創傷,所爲實屬不該,且被告犯後始終否認犯行的態度,女童生母也希望對被告從重量刑,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重判8年6月。

彰化一名狼父對5歲女兒非禮,彰化地方法院依重判8年6月。記者林宛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