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涉僞證案「檢求刑2年」 一審獲判無罪!露滿意微笑

▲ 尹錫悅涉僞證案一審獲判無罪。(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陳宛貞/綜合外電報導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28日在僞證案一審中獲判無罪,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法官認定其證詞不構成「違背記憶的虛假陳述」,因此裁定罪名不成立。內亂特別檢察組原先求處2年有期徒刑,對此結果表示意外,閱覽判決書後將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綜合《紐西斯通訊社》等韓媒,尹錫悅去年11月以證人身分出席前國務總理韓悳洙內亂案庭審時,針對特檢組「韓悳洙是否曾建議爲確保戒嚴合法性而召集國務會議」的提問,以「國務委員不是擺設,這個問題主觀意圖太明顯」加以反駁。

特檢指控被駁 法院還原戒嚴當晚召集始末

特檢組認爲,尹錫悅起初根本無意召開國務會議,是在聽取韓悳洙建議後才臨時召開,研判其證詞涉嫌捏造事實。

但法院駁回上述指控,認爲在宣佈戒嚴當晚,尹錫悅原先僅召集韓悳洙等6名國務委員,但後來才接獲聯絡到場的前經濟副總理崔相穆等6人事前早已備妥相關文件,且尹錫悅並未要求召集「能快速趕到」的國務委員,而是點名崔相穆等6名特定人選,顯示他本就計劃分兩批召集國務委員,確保開會法定人數。

綜合前國防部長金龍顯、前行政安全部長李相珉等人供詞,法院認定尹錫悅事先就有二次召集計劃的可能性極高。

僞證罪構成要件嚴格 主觀判斷不列入認定

法院進一步闡明,僞證罪須以「違背自身記憶的事實陳述」爲構成要件,主觀評價不在範圍內,而尹錫悅宣稱自己「從一開始就打算召集達法定人數的國務會議」,屬於個人意見與主觀判斷,難以認定爲不符記憶的虛假陳述。

宣判後尹錫悅露出微笑,與辯護律師握手後離席。辯護團隊表示,此次判決是依法理作出的合理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