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爲抓猴卻更震撼! 人妻翻手機揭尪「恐怖惡行」
小叔被抓到偷拍嫂嫂惡行。(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新北市一名男子爲滿足私慾,竟在家中浴室天花板抽風機處暗裝攝影設備,長期偷拍同住的嫂嫂洗澡,直到影片意外曝光才東窗事發。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事證明確,認爲男子說詞反覆、毫無悔意,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並沒收相關影像。
據判決書記載,小叔阿勇(化名)與妻子阿芳(化名)及嫂嫂小美(化名)同住於新北市住處。2023年6月下旬某日晚間,小美突然聽到敲門聲,開門後發現是阿芳,對方拿着手機中的一段影片要求她確認。經確認後,小美赫然發現影片中正在洗澡的女子竟是自己,進一步詢問才得知,該影片是阿芳從阿勇的手機中翻拍取得。
事後,小美與阿芳找上阿勇對質,但阿勇始終未正面迴應。小美隨即向家中其他成員說明此事,並於隔日報警處理。經檢警調查發現,小美房間浴室天花板抽風機處確實裝設攝影設備,且鏡頭由上方角度拍攝其沐浴過程。對此,阿勇否認犯行,辯稱影片是在色情網站上看到的,但不清楚來源,也表示自己不會下載影片。
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勘驗相關影像後指出,影片拍攝場景與小美浴室內裝完全相符,且片中女子右手無名指斷指的特徵,亦與小美的身體狀況一致,小美當庭確認被偷拍女子即爲本人。法官並表示,偷拍畫面播放流暢,未見剪輯或後製痕跡,人物影像與聲音呈現自然,顯無遭竄改情形。
法官另指出,阿勇於警詢時辯稱「不會下載影片」,卻於偵查中改稱「曾於某色情網站下載」,並免費下載多部類似偷拍影片;一審時又改口表示僅曾上網觀看,沒有同一部影片可供下載;到二審審理時,再度聲稱「不曉得影片從哪裡來,也不會下載影片」,前後說詞矛盾不一,均屬事後推諉卸責之詞。
法官認爲,阿勇身爲小美的小叔,卻爲滿足一己私慾偷拍竊錄嫂嫂,嚴重欠缺尊重他人隱私權的觀念,侵害小美生活私領域的隱私性,並造成其心理壓力與創傷。考量阿勇犯後否認犯行,亦未取得小美諒解,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並沒收相關影像,量刑尚屬妥適、符合比例原則,二審認上訴無理由,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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