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界示警 居家癌症治療「理賠要跟上」
醫師指出,很多癌症患者爲了保險理賠而住院,若衛福部推動居家癌症治療,商業保險給付應同步跟上,圖爲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居家癌症治療於下半年上路,適用全癌別,醫界、在宅醫療學會樂見其成,但也指出新制若要成功,從篩選病人、護理人力配置、提供支付誘因等,須擬定配套;醫師不諱言,臨牀上很多癌症患者爲了保險理賠而住院打藥,商業保險給付應同步跟上,患者才願意在家治療。
因爲商業保險理賠衍生的往院需求,已對醫院臨牀程序造成困擾。除了癌症,包含心導管、泌尿道結石手術等,經調整手術流程,可在一日之內完成,臺大醫院規畫「一日手術」,將術前相關檢查於門診完成,病人手術當天上午到院,晚間九時前出院。但許多民衆的商業保險要求必須住院才能理賠,導致臨牀上一日手術推動困難。
臺大院長餘忠仁指出,受現行理賠條件限制,許多病人連做檢查也必須住院,否則領不到理賠,尤其次世代基因定序等高價檢查,健保部分給付,病人仍需商業保險理賠分擔,「連抽血都要住院,這沒道理,也造成臨牀困擾」。若商保制度突破,醫院臨牀程序可望全面檢討。
新光醫院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遊介宇說,癌症標靶藥物每月藥費高達十萬、廿萬元,一般患者根本無法自行負擔,若已有繳交商保保費,當然希望保險可以給付,往後改爲在家化療時,保險給付應該同步跟上,患者纔會願意在家治療。
「居家化療安全落地,病人篩選是第一,也是最重要的關卡。」亞東醫院副院長、重症醫學醫師洪芳明說,患者篩選流程及納入條件,包括住家到醫院的距離、是否獨居、居家環境等;藥物選擇先從口服化療、皮下注射等低風險化療藥物開始,也應導入遠距監測,一旦病人有突發狀況,可透過「癌症急救綠色通道」,緊急聯絡與返院等。
遊介宇表示,新制推動時,必須兼顧患者情形,有些患者自我照顧能力不佳,或沒有家庭支持,也無法自行打藥,甚至還有患者在家自行施打癌藥時,出現管線脫落,或是癌藥藥瓶破裂等,都須嚴謹的考量。
衛福部健保署醫務管理組專委陳依婕說,今年六月中旬接獲南部醫院針對「居家化療」提案,經舉行兩場小型專家會議討論,目前專家基於病人安全建議就適用範圍、執行方式正詳細規畫,將依照部長石崇良指示,研議細部執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