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團憂心:癌友赴陸購藥 難確保原廠
健保於一○九年將「泰格莎」納入健保,前年底擴大適用範圍,但仍有不少患者未能符合給付條件,而至對岸購藥,臺灣免疫暨腫瘤學會理事長吳教恩提醒,到大陸購藥,應至大醫院就醫領藥,千萬不要至藥局購買,較難以確保是否爲原廠藥,如可以的話,最好還是在臺灣就醫取藥。
二○二四年十月起,健保擴大「泰格莎」給付規定,針對EGFR基因突變的局部晚期或晚期肺腺癌患者,不論是否腦轉移,第一線即可使用此藥。再者,使用過第一代或第二代EGFR標靶藥物失敗,也可申請二線治療給付。
癌症希望協會副執行長嚴必文表示,健保大幅放寬「泰格莎」給付標準,但是仍有許多癌友無法順利申請用藥,每月藥價九萬元,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只能打聽「學名藥」、「印藥」,或是跨海至對岸購藥,處境令人心疼。
吳教恩表示,到國外購藥,確實需承擔風險,門診就有患者拿出外包裝爲簡體字的「泰格莎」,聲稱購於大陸某一線城市藥局,仔細一看,其外包裝幾乎與臺灣原廠藥包裝一樣,僅字體不一樣,但藥品是否就是原廠藥,確實很難得知答案。
臺灣癌症基金會醫療副執行長張家侖指出,前幾年曾有大陸癌友在購物平臺上購買「泰格莎」,沒想到打開紙箱後,裡面卻是一袋不知名的藥品粉末,一袋藥品膠囊空殼,得自己動手填充包裝,手法如此簡陋粗糙,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臺灣癌症基金會總監馬吟津表示,受限於健保給付,讓部分癌友不得不「跨海購藥」,但應審慎考量藥品真僞與品質,返臺後,應有醫師或醫療團隊給予後續照護,及監測療效及副作用,以防病情惡化。
張家侖說,站在醫療人員立場,不鼓勵民衆跨海求藥,一旦服藥後發生重大副作用,就無法申請藥害救濟。長久以來,基金會提供急難救助等協助,經濟弱勢癌友如有需求,可提出申請。
嚴必文表示,健保財源有限,籲政府積極拓展多元財源,加速研議健保協同商保的可行性,幫助更多癌友得以接受及時適切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