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上法庭與病人對立 精神科醫師嘆壓力大
最快今年八月,精神疾病患者強制住院改由法院裁定;專家直指,新制看似減輕醫師決策責任,實際上精神科醫師仍需上法庭陳述意見,必須與精神疾病患者站在對立面,同時還需要接受患者律師的質疑,壓力恐比舊制還大。
彰化基督教醫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王俸鋼表示,二○○七年前,僅需兩名精神科醫師簽字,就能讓精神疾病患者強制住院;二○○七年後,改由衛福部審查會做最後決議,如今,新制改由法院裁定,程序雖與審查會類似,但審查人員的組成不同,加上改爲司法措施,嚴謹度大幅提高。
依新規規範,法院審理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案件時,病人或家屬可聘用律師作爲代理人,如病人爲經濟弱勢,法官也可視情況指定律師代爲辯護。若以人權角度出發,新規一改過去「醫師說了算」情況,病人地位有所提升,但醫師基於醫療專業判斷,也需出席法庭爲自己的主張辯護,雙方立場相悖,還得面對律師,都會增加醫師的負擔。
不過,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洪心平認爲,改由法院審理,能幫助精神科醫師的角色迴歸到「專業意見提供者」,反而是一件好事,過去醫療端傾向保護患者,延長患者住院時間,避免迴歸社區後增加傷人事件。但相對的患者住院時間增長,醫院能從中獲利,反被質疑其公平性。
一名知情人士指出,從「精神衛生法」母法修法到強制住院子法發佈期間,司法單位對新制疑慮最深,爲因應新制上路,司法院雖曾邀集醫界與病團舉辦「模擬法庭」,卻以演員扮演精神病患,未納入曾有實際住院經驗者,新制上路後法官恐會低估精神疾病的多樣性,影響判斷品質,成一大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