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評論/南投保護水源 28年前的法規太落後

埔里鎮居民春節前發起快閃抗議,反對允捷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計劃,質疑場址距離淨水廠僅一點四公里,恐污染水源安全,此案凸顯沿用廿八年的自來水取水口一公里管制原則,未納入極端氣候與地形條件變化加劇,現有法規恐不足以因應當前環境風險,引發關注。

允捷事業規畫在埔里鎮麒麟裡興建佔地約廿四點六二公頃的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因場址位於南港溪上游水源保護區,並規畫掩埋焚化爐飛灰固化物。居民指出,飛灰固化物中可能含有重金屬與戴奧辛等持久性污染物,一旦防滲系統因地震、強降雨或年久失修出現破損,污染物恐隨地下水或河川系統擴散,不但衝擊埔里,更波及魚池、國姓、草屯民生用水,甚至影響鳥嘴潭人工湖供水安全。

環評首輪審查時,審查委員即要求補強水文分析、風險評估及替代方案與流域整體影響說明,並加強與地方溝通。業者強調,相關設計與申請均依現行法規辦理,願意接受更嚴格的監督與審查。不過,民代與居民認爲,問題核心不僅在於個案是否合規,更在於法規本身是否跟上氣候與環境條件的變化。

南投縣自來水取水口管制原則訂於一九九八年,主要採固定距離作爲管制依據,未納入極端降雨、河川流速變化、坡地衝刷加劇等因素,可能改變地下水流向與滲流速度,單以直線距離判斷風險,很難完整反映實際污染傳輸風險。

水源保護管理應由「距離管制」轉向「風險分級管理」,透過地下水流場模擬與極端氣候情境分析,建立動態評估機制;針對位於水源保護區的開發案,環評審查也可提高門檻,引入第三方水文專家審查與跨縣市流域整體評估,未來若案件推進,應要求業者設置更密集的地下水監測井與即時水質公開平臺,並訂定明確停工與退場條款,以迴應在地居民對水源安全的疑慮。

當極端氣候成爲常態,水源保護機制若仍停留在廿八年前的設計思維,即使程序合法,也難消弭地方不安。縣府如何在廢棄物處理需求與流域安全之間取得平衡,既要合法,也要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