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應付稽查 職安難除未爆彈
新竹縣遠東化纖氣爆釀二死十九傷,監察院報告曝光監管盲區;高雄市興達發電廠新設燃氣機組去年九月爆炸起火,肇因法蘭墊片不合格。諷刺的是,勞動部曾大動作稽查興達電廠,發現十九項缺失,雖稽查未涉及墊片,仍反映現場管理鬆散,若職安觀念、標準作業程序無法落實,盲區恐成下一事故引爆點。
遠東化纖事故是熱媒油導管金屬疲勞斷裂,然而此導管未列爲法定危險性設備,僅靠「目測檢查」,最終釀成悲劇;設備列管與否決定監管強度,若兩相脫節,監管漏洞便會產生。
去年九月興達電廠新設燃氣機組突然爆炸,火光沖天,嚇壞周邊居民,最後確認爲統包聯盟未使用正確規格法蘭墊片,導致首度熱燃料試運轉時,天然氣泄漏爆炸起火,墊片因高溫融損已無殘留。
做爲國家重要能源建設,興達電廠工安備受中央重視,二○二三年勞動部由時任部長許銘春帶隊稽查,當場發現十九項缺失,罰鍰七十七萬元。即使當時發現的缺失未直接涉及墊片,仍反映施工現場管理鬆散。
臺灣勞動及職場安全法令都有嚴謹規定,遠東化纖因法規未列危險性設備,算「制度性忽視」,興達電廠則是施工品質的馬虎,前者是風險未納入監管視野,後者則是程序監管未能貫徹。
主管機關的稽查與裁罰,是希望企業建立風險意識與安全文化,遠東化纖廠十年內發生五件重大職災,但每次稽查結束後,職場安全文化未見轉型,事故一再重演。
工安關鍵不只是「有沒有查」,而是「有沒有落實」,若職安觀念未內化爲企業文化,標準作業程序未落實到第一線,監管盲區便可能爲下次意外埋下未爆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