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新青安2.0延續利息補貼?政府要慎思
新青安二點○方案至今仍只聞樓梯響,卡關原因在於是否延續利息補貼,決策高層與公股行庫不同調,政策利多上場容易下場難,對負責執行的公股行庫卻是有苦難言,補貼利息事小,卻還要揹負助長炒房的惡名,這也是行庫爲何敢甘冒大不諱反對利息補貼。政府若爲了選舉考量要維持利息補貼,不能只要行庫「吞下去」,要有更合理、細緻的規畫,才能讓制度合理且可行。
對於利率補貼是否延續,事實上,新青安貸款的利率,在未包括利息補貼前爲百分之二點二七五,已低於一般的房貸利率,再加碼利率補貼只能說是錦上添花,民衆不見得「有感」;況且新青安最多隻有一千萬元的額度享有利率補貼,要在利率上作文章,效果實在有限。
再者,要行庫利率補貼也不盡公平,新青安上路後,八大公股行庫明明是配合政策,卻無辜背上「助長炒房」的罵名,如今新青安二點○難不成又要重來一次?
況且,最關鍵的是政府整體的房市政策爲何,是要鼓勵民衆買房?還是要降溫房價?這兩者之間本質上有矛盾之處,尤其當政府透過利率補貼來鼓勵更多的買盤進場,房價還降得下來嗎?既然如此,那中央銀行持續進行不動產集中度管理的道理何在?
金管會去年發佈解釋令,明定新青安可不計入銀行法七十二條之二的範圍,藉此紓解當時的房貸荒,但這種救急措施不應扭曲成爲「靠山」,讓新青安可水龍頭大開,甚至還用利率補貼吸引更多民衆買房,何況各行庫之所以同意新青安房貸最長四十年,就是因爲現在房價太高,若不拉長借款年限增加每月本利攤還的空間,很多購屋者的所得收支比,或負債比根本過不了關,買房對每個人都是大事,用短暫的利率補貼鼓勵買房意義何在?政府應審慎思考,不要因爲選舉因素而淪爲決策矛盾、父子騎驢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