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轉骨關鍵期爆弊案 市場憂125億增資恐受衝擊

新光金控。記者邱德祥/攝影

新光金控(2888)旗下新光人壽在投資及興建「新光新板傑仕堡」疑有弊端,新北地檢署11日指揮調查局兵分18路發動搜索,並約談新光金前董事長吳東進以及經手該投資案的相關人等到案說明,全案依涉犯保險法等偵辦中。由於此時正值新光金控125億元現金增資執行期,55億元公司債也在進行中,市場高度關注增資進度是否受影響。

新光人壽資本適足率未達標,正值增資關鍵期,但新壽此時爆出負面訊息,也讓市場高度關注。對此,市場人士表示,新光金在去年由新經營團隊主導後,即成立不動產管理委員會,據瞭解,內部對於新壽旗下的龐大不動產投資正一一審視,希望發揮更佳效益,此時突然傳出負面訊息,市場擔心對正在進行的各項增資案,會受到衝擊。另外,儘管新光金對外表示不會影響公司營運,不過正值增資時刻,風吹草動恐怕都會影響投資人及股東信心。

據瞭解,這次檢調搜索的主要原因,是新光新板傑仕堡被檢舉疑出租給「自己人」,但租金卻沒有進入新光人壽等情形,而大動作約談相關人士共19人,檢調一早前往吳東進陽明山住所、新壽站前摩天大樓、新光人壽松山金融大樓、新板傑仕堡進行搜索,並將人帶回約談。

據悉,檢調這次鎖定吳東進及高階經理人,主因在於2022年間,金管會曾因新光人壽旗下新板傑仕堡的出租交易違反多項缺失,例如承租戶裝修費用由公司負擔等,對新光人壽開罰300萬元。

其中,新壽將新板傑仕堡 B 棟委託利害關係人傑仕堡商旅經營管理,該商旅將 B 棟的未出租空置房間提供不特定人日租使用,並收費納爲收入,或以未收費方式出借供利害 (實質) 關係人使用,或任由利害 (實質) 關係人承租戶使用,超出租賃範圍。

同時,辦理新板傑仕堡 A、B、C 棟住宿、出租作業,未檢附充分資訊,承租戶的裝修費用有由公司負擔,且超過合約約定的裝修費,顯示此狀況並不合理,且未依利害關係人交易提報董事會。

對此,新光金今代子公司新光人壽發佈重訊表示,針對法務部調查局至人壽進行特定建物標的相關資料搜索調查,依法配合搜索調查程序。並強調「本次搜索與公司營運無關」。

主管機關金管會則表示,對案件有掌握,但目前檢調偵查中,金管會不評論。對於金管會先前曾針對此案作出行政處分,檢調如今針對2年前舊案搜索同樣不予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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