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婚無子女,想把遺產留給乾兒子或外傭,可以嗎?

圖/pixabay

作者: 胡碩勻

藝人曹西平日前驟然辭世,引起社會關注。他生前曾公開表示,自己與手足決裂,若身後仍留有財產,希望能交給陪伴自己多年的乾兒子繼承。這樣的安排在情感層面完全可以理解,然而從法律角度來看,卻牽涉到許多單身者常忽略的重要問題,也就是:遺產的分配,並不只是「想給誰」那麼簡單。

依我國《民法》繼承編規定,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第二順位:父母。

第三順位:兄弟姊妹。

第四順位:祖父母。

沒有配偶也沒有子女的單身者,父母即爲法定繼承人;而若父母已不在,兄弟姊妹便可能依法取得繼承權。

以曹西平的情況,他單身且沒有任何子女,即便在生前曾經提到希望將財產留給乾兒子,但現行法規中,乾親關係並不等同於法律上的親子關係,除非依法完成收養程序,否則乾兒子並不具備法定繼承人的身分。

因此,若希望特定對象實際取得遺產,仍須透過預立遺囑或安排其他合法的財產規畫方式,例如:生前贈與、保險合約、信託合約、個人傳承控股公司等。由於遺囑是在寫遺囑的人(通稱爲遺囑人)死亡後才生效,有時難以證實遺囑內容到底是真是假,因此對於遺囑的呈現,只有《民法》規定的5種遺囑形式纔有效,除此之外的通通無效。

至於很多人詢問遺囑是否需要公證,雖然公證不是必須,但公證遺囑最能避免爭議,尤其單身族或頂客族常涉及兄弟姊妹繼承問題,建議採公證。

預立遺囑雖能讓被繼承人,依照對每位繼承人的偏愛程度分配財產,然而即使遺囑形式合法(如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等),其內容仍可能受到「特留分」制度的限制。回到曹西平的情況,在不符合喪失繼承權要件的情況下,其四位兄弟仍屬法定繼承人,這樣即使遺囑中表明「一毛也不給姓曹的……」,但其兄弟仍可能在特留分制度仍存在的情況下,依法主張特留分。

下面假設曹西平有2億元財產來試算,扣除遺產稅免稅額1,333萬元、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後,遺產淨額約1.85億元,適用於遺產稅率20%,其遺產稅約2,863萬元,繳完遺產稅後,剩餘遺產約1.7億元。

若曹西平生前沒有預立遺囑,則其兄弟姐妹將可以繼承全數1.7億元的遺產;而假使曹西平生前已寫好遺囑,內容明示要將自己的全數財產給乾兒子,則曹家兄弟還可向法院主張曹的乾兒子侵害其特留分,可主張扣減權的金額約爲5,667萬元(1.7億元÷3),也就是每位曹家兄弟的特留分有1,417萬元(5,667萬元÷4),亦即曹西平的乾兒子最多隻能拿到約1.13億元的遺產(稅後遺產1.7億元—5,667萬元特留分)。

假設曹西平財產2億元

遺產淨額約1.85億元(2億元—1,333萬元—138萬元≒1.85億元)

遺產稅約2,863萬元(1.85億元×20%—843.15萬元≒2,863萬元)

剩餘遺產約1.7億元(2億元—2,863萬元≒1.7億元)

若曹西平生前已預立遺囑,明示將全數財產給乾兒子

曹家兄弟可主張特留分扣減權金額約5,667萬元(1.7億元÷3≒5,667萬元)

每位曹家兄弟特留分約1,417萬元(5,667萬元÷4≒1,417萬元)

曹西平乾兒子可得約1.13億元(1.7億元—5,667萬元≒1.13億元)

根據媒體報導,曹西平於2023年時,曾將名下一戶以1,720萬元購入的房產,以1,800萬元賣給乾兒子,由於成交價低於市場價格,應是帶有贈與性質的移轉,可見曹西平生前已有財產規畫,而這筆房產已不在曹西平名下,其兄弟自然也就無法繼承。

曹西平的事件提醒我們人生無常,而遺產爭議往往發生在最無法溝通的時候。遺囑的價值不只是分配財產,更是讓身後的法律程序更清楚、風險等關係更單純。近期有立委想透過修法,取消或降低被繼承人之兄弟姐妹的特留分額度,若通過修法,原則上將可以解決單身者七、八成的遺產糾紛事宜,惟曹西平的案件可能無法適用到未來新修正的法令規定。

本文節錄自任性出版的《節稅的佈局(2026至2027年版):搞懂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 你可以合法的少繳稅,甚至一輩子不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