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刪文謊報被盜帳 法官遭罰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張浩銘請求調動不成,匿名在法官論壇發文「取暖」被砲轟,他沒權限刪除貼文,向司法院資訊處謊稱「帳號被盜」,導致資訊處啓動資安調查,被高雄地院移送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現職月俸總額6個月。

張浩銘曾任律師,去年12月23日派任高雄地院候補法官,今年3月10日以雙親扶養、醫療上有特別需要,向司法院申請優先調動至新北地方法院,新北地院召開法官會議後決議不同意。

張浩銘5月27日晚間透過VPN連線,以暱稱「不吐不快」在法官論壇以「特殊調動法官會議的程序是什麼?」爲題貼文,抒發不滿。

貼文一出,不少留言砲轟,張爲平息風波想刪除貼文,卻沒權限,6月4日下午致電資訊處,稱法官論壇貼文不是自己發的,請求資訊處刪文。張還向資訊處表示,高雄地院資訊室已在查誰盜用帳號、啓動資安調查。

資訊處獲報,認爲是法官帳號被盜用的第一級資通安全事件,啓動調查程序,確認貼文確實是張的IP發出,高雄地院資訊室也沒接獲啓動調查通知。

張浩銘得知事件曝光,緊急致電、寄電子郵件至資訊處,指文章是他發出,並無資安疑慮,「深感抱歉」。

高雄地院將張浩銘送法評會請求個案評鑑。法評會認爲,張爲隱瞞發佈貼文,竟向資訊處稱帳號遭人盜用,因而啓動第一級資安調查,無端耗費人力、物力。

法評會指出,法官電腦遭人盜用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張謊稱帳號遭盜用,與刑法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僅一線之隔,且事後一再否認曾表示「帳號遭盜用」,所爲明顯思慮不周且言行不檢,損及法官正直形象,違反法官倫理規範規定且情節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