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具資格卻清運廢棄物 嘉檢起訴2非法業者

嘉義吳姓男子、侯姓男子2人未取得廢棄物清理相關文件,卻自今年6月到8月期間,涉嫌多次非法清運棄置大量廢棄物,從中牟取不法利益,嘉義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將2人提起公訴。

起訴書表示,吳男明知未具清除、處理廢棄物資格,仍於今年6、7月間,受臺中市某公司委託,以每公斤3至4元價格,清運製程產生的塑膠裁邊料,暫置於嘉義縣東石鄉一處工廠內。8月9日,吳男再與侯男聯手,將約3袋、重達900至1200公斤的廢塑膠,載往嘉義縣六腳鄉多筆無地號土地非法棄置,侯男收取2400元報酬,吳男則免除約3000元清除處理費用。

檢方進一步查出,侯男任職於承包嘉義縣環境清潔業務的工程顧問公司,實際負責嘉義縣廢棄物清理工作,屬依法受委託從事公共事務之人員,具刑法上公務員身分。侯男明知公務車不得私用、不得假借職務圖利,仍於8月24日駕駛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公務抓鬥車,協助清運吳男廢塑膠8袋、約2.4公噸,並棄置於嘉義縣永賢村土地,收取6400元報酬;吳男則免除約7200元清除處理費用。

此外,侯男另於8月26日,再度利用職務機會,駕駛公務車將8袋廢塑膠載往六腳清潔隊資源回收場暫置,並使用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加油卡加油30公升,取得789元油資不法利益。

案經嘉義縣環保局報請偵辦,警方循線查獲,並扣得2人使用之行動電話共3支以及行車紀錄器等佐證。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嘉義縣吳男、侯男被控沒有清運廢棄物資格文件,卻違法清運牟利,嘉檢依法提起公訴。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