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鑑定「復歸社會可能」 殺兩警恐「可教化」逃死
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砍殺臺南市警察局警員凃明誠、曹瑞傑,一審判林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現於臺南高分院二審審理中。圖/民衆提供
「法院如果有正義的話,趕快判我死刑…」兇殘殺害兩名員警的林信吾,一審「如願」被判處兩個死刑,不過,全案上訴二審後,律師要求鑑定「復歸社會可能性」,殉職警員塗明誠的姊姊憂心可能因「可教化」而逃死。
未依規回監 逃7天犯案
林信吾(五十歲)二○一九年底涉犯攜帶凶器強盜案被判刑八年四月確定,二○二一年底獲遴選至明德外役監執行;二○二二年八月十三日獲准返家探視母親,未依規定於十五日回監,逃亡七天後,於廿二日犯下臺南雙警命案。
當天清晨,林信吾偷機車代步到安南區臺江大道偏僻處休憩,臺南市警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警員曹瑞傑、凃明誠循線追查失竊機車,上午十一時左右追逐而至,下車徒步搜尋的凃明誠發現贓車立刻通報駕駛巡邏車的曹瑞傑會合,藏身機車旁石桌後方的林擔心被逮,突然現身揮刀相向。
他被砍17刀、他被砍38刀
凃明誠第一時間噴辣椒水阻擊無效,上半身被連砍十七刀,頸部大動脈被割破而大量失血倒地,警槍也遭奪;曹瑞傑駕車趕抵時目擊同事負傷倒地一幕,因林已朝警車連開六槍,他只好駕車衝進草叢,再下車朝凃負傷處靠近,大聲質問林「你在做什麼…」,林信吾衝上前瘋狂揮刀,曹身中卅八刀倒地。
陳姓警員馳抵支援,緊急將兩人送醫,但兩人因傷勢過重,於十二時五十三、五十八分不治;當年曹瑞傑廿七歲,凃明誠卅六歲。林信吾行兇後強盜超商七千多元,包計程車南下高雄再轉搭客運北上逃亡,警方過濾監視器畫面鎖定其行蹤,於案發不到廿小時逮人。
臺南地院一審認定,林信吾(中)殺意堅定,犯案時辨識能力、控制行爲能力均與一般人無異,犯行屬情節最重大之罪。圖/民衆提供
外役監失職 辯稱未脫逃
雙警遇襲殉職震驚全臺,時任蔡英文總統親自頒發褒揚令,追晉兩人爲巡官,家屬則提出檢討外役監獄管理及警察用槍規定的訴求。蔡英文承諾會深切檢討,但因明德外役監聲稱林信吾是「逾假未歸」不是脫逃,引爆殉職員警家屬怒火。
凃明誠二姊批評時任典獄長杜聰典「欺上瞞下,只是爲了你的仕途?」也批評法務部長及矯正署長「所做所爲都在踐踏受害者遺族的心,抹滅基層人員的力量與力氣」,更抨擊廢死團體尊重受刑人人權,「但誰尊重我弟弟的人權」?曹瑞傑的叔叔也說,晚一天沒回去就是逃獄,更何況是七天;逾假未歸的說法是在死者遺體與家屬傷口上撒鹽。
杜聰典隨即被調離現職,監察院也主動調查。立法院於二○二二年九月卅日通過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案,明訂員警遇到危急生命情形時可不經鳴槍警告就直接用槍,另增設「警械使用調查小組」,由專家學者協助調查用槍爭議案件,而員警使用警械導致可能須賠償民衆權益時也可適用國家賠償機制。
外役監條例也在二○二三年七月修正,除原本規定的毒品犯、性侵犯、脫逃犯不得申請到外役監服刑,故意犯罪致死、十年以上重罪、妨害公務致重傷、擄人勒贖等重大暴力犯罪、重大經濟犯都不適用,且須服逾三分之一刑期纔有申請資格。去年初又修法將「有悛悔實據且一年內符合陳報假釋法定刑期」放寬爲三年內。
林信吾承認殺警,但強調因有飲酒,被噴辣椒水受刺激才動手,當時好像有點發狂。由於嘉南療養院鑑定認爲未有強力社區矯治監督仍有高度暴力再犯機率,臺南地院也認定他行兇手段兇殘且毫無人性,於二○二三年十一月判處他兩個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二審時,律師請法官考量林信吾是否有教化、矯正可能性,因一審未鑑定復歸社會可能性有瑕疵,並聲請調閱中正大學對林所作鑑定報告訪談紀錄原始錄音、錄影;法官認爲,不做復歸社會可能性鑑定確實很可能被最高法院指摘,凃明誠兩名姊姊則質疑是拖延訴訟,並憂心若未來鑑定「有教化可能」,林信吾將逃過死刑。
廢死生態圈 被害家屬怨
凃家姊妹質疑,產官學交互滋養的「廢死生態圈」將被害人案件作爲養料,摧毀國家法制根本、破壞人民對司法的信任、踐踏枉死被害人、凌遲被害人家屬,很想問問參與其中的司法體系人員,「你們追求的是捍衛社會價值的不偏不倚,還是奉行政治正確的升官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