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全面禁菸 專家:法規配套先做好

北市推無煙城市,民衆沒在吸菸區抽菸將違法,「原則禁止、例外開放」是否有與菸害防制法牴觸?董氏基金會認爲,與中央法規並無違背,有律師認爲配套要先做好,更要與中央討論母法修訂或解釋。北市府表示,目前試辦都有先公告禁菸區,纔會開罰。

董氏基金會主任林清麗認爲,世界衛生組織推動無煙政策,核心概念在於室內全面禁菸,搭配戶外定點吸菸,臺北市目前也是朝這方向實施,與中央法規並無違背,政策要成功最重要是明確標示、積極宣導,及必要的稽查取締。

臺灣宣導拒吸二手菸四十多年,林清麗說,絕大部分國人已有無煙概念且相當守法,進而帶動外國觀光客遵守當地禁菸規定,僅有少數人可能因心存僥倖在非吸菸區吸菸,北市禁菸成效也獲正面肯定,包含香堤廣場、年貨大街、燈節等場所,這是一整套循序漸進的健康城市執行方式。

律師楊貴智提醒,禁止吸菸雖有健康上的利益,但本質仍是限制人民權利,法律見解上,地方自治法規若要限制人民權利,必須要有明確的法律授權,如果政府在沒有設置足夠吸菸區下貿然全面禁菸恐有爭議,除配套要先做好,更要與中央討論母法修訂或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