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病患 面臨刑事、民事、行政三重究責

樑宏華在診間暗藏錄影筆,涉偷拍須做胸部觸診的女患者胸部。圖/取自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官網

醫美集團愛爾麗旗下分店爆發偷拍疑雲,檢警介入偵辦。醫護人員具備醫療專業,肩負病患信賴,若帶頭以針孔攝影機偷拍侵害病患隱私,恐將同時面對刑事加重其刑、民事鉅額賠償及行政免職、撤照三方面究責,職涯幾乎毀於一旦。

近來醫護人員屢傳偷拍,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重話抨擊「此風不可長」,要求主管衛生單位從速、從嚴處分,司法偵審可與行政處分並行,最重可撤銷涉案醫護人員證照,期間則通令禁止其執行臨牀業務或支援其他醫療院所,強調病患的隱私和安全不容妥協。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前乳房外科醫師樑宏華,二○一五年間趁看診時,預藏錄影筆偷拍三十七名女病患遭訴。

偵審期間樑與其中三十人和解獲撤告,最後被依七個妨害秘密罪判刑二年、緩刑五年,法官罕見命樑於緩刑期間,不得從事乳房檢查、診療及相關醫療業務。

刑事責任外,拒絕和解撤告的七名被害人,也向樑宏華提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判樑應賠償七人各三十一萬元,合計二一七萬元。司法判決前,樑主動請辭,但北醫人評會仍以違反醫院規章、危害醫院權益情節重大,將他解職。

前年六月,桃園市楊梅某醫院葉姓職員,在醫院健檢中心辦公室廁所內,利用廁所內的拖把、角落鐵架等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如廁同事及民衆,至少六人受害,桃園地院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