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物調券振經濟顯著 多縣市效法

臺中市政府發放「物調券」,每次都吸引爆滿民衆排隊領取,也引起全臺至少6縣市借鏡。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政府爲振興經濟、帶動傳統市場、夜市、商圈消費,3年前在疫情後發放「物調券」,近年逐漸受到市民、攤商好評,每年2次發放都吸引大批人潮排隊領取,有效刺激消費。因爲效果顯著,近來全臺至少6個縣市效尤。經發局長張峰源說,樂見大家一起推動,活絡市場經濟。

經發局長張峰源說,3年前市長盧秀燕看到疫後的市場和夜市消費冷清,說這樣不行,應該推出刺激經濟的作法,因此經發局設計出物調券這個類似消費券的方式。最早是讓民衆自掏腰包以50元現金換100元物調券消費,但盧市長要求加碼,改爲現在的每人可以2百元換4百元的方式,果然逐漸受到民衆歡迎。

原本僅在75個地點發放,現已增加爲108處地點,攤商也主動提出優惠加入。市府每年預算僅7千萬元,但外溢效應驚人。

張峰源分析,物調券受歡迎的因素是,一、它的面額低、使用方便,民衆好用,攤商也能在短時間內就有收入,且有擴大消費的作用。二、市長和民代一同幫攤商拍片代言,有效帶動消費。三、普及度高,全市的商圈和夜市都受惠。

他說,北部、南部和東部都有縣市比照辦理,還有縣市私下向臺中市學習執行上的細節。他認爲,這就像好的論文受到多次引用一樣,他十分樂見好的政策能夠擴散到其他縣市,「我們樂觀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