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稱「北車商場案評委符合規定」 業者明起可提異議

▲臺北車站。(示意圖/記者李姿慧攝)

記者周湘芸/臺北報導

臺鐵今公告,臺北車站商場經營權由新光三越拿下,原經營者微風集團則列候補,但評選結果日前提前泄露,引發爭議。臺鐵公司今迴應,廠商如有異議應於評審結果公告的次日(4月29日)起提出,至於甄審會議出席人員均符合規定。

臺鐵臺北車站每日逾60萬人次流動,商場現由微風經營,合約將於今年7月24日到期。臺鐵日前公告招標,其中包括新光三越、微風、統一、誠品、潤泰、京站、新東陽、澎坊免稅商店、JR東日本都有投標爭取,獲選者可拿下至少15年的商場經營權,此案原定4月底公佈結果,不料日前不僅提前泄露8家投標名單,得標結果更提前外流,引發譁然。

據瞭解,獲選次優申請人的微風集團早於昨天就向臺鐵公司提出異議,並要求其暫緩公告,3天內提出說明,但臺鐵今天上午仍照常公告。

臺鐵今表示,此案系依促參法辦理,臺鐵公司於4月22日召開「臺北車站大樓G+2、G+1、U-1層增建、改建、修建及營運移轉案」甄審委員會,辦理綜合評審作業,經8家合格申請人進行簡報及現場甄審委員詢答後,綜合評審結果最優申請人爲「新光三越」。

針對微風集團已提出異議,臺鐵指出,評審結果已於4月28日於臺鐵公司官網及財政部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網公告,申請人得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7條規定書面提出異議,廠商如有異議,依規定應於綜合評審結果公告的次日(4月29日)起提出。

對於外界質疑,評選過程中,不僅唯一具工務專業背景的評審委員未出席會議,其中1名評審委員的所屬公司曾處理新光人壽重要事務,未落實利益迴避。

臺鐵說明,此案甄審會議出席委員共計8人(含外聘委員5人、內聘委員3人),符合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第4條,以及第8條第2項及第3項「甄審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2分之1以上,且至少5人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規定。

臺鐵表示,甄審案件屬重大公共建設者,出席委員不得少於7人,前項會議的出席委員,其中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出席委員人數之2分之1,此案均符合規定。

臺鐵也說,均已在會議前充分告知甄審委員有「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委員須知」第六條,應即迴避事項規定,委員也已確認知悉。

對於泄密案調查進度,臺鐵僅說,依據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第26條第5項「各出席委員之綜合評審內容,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不得閱覽、抄寫、複印或攝影。」爰依法應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