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前議長郭信良涉供地濫倒廢土 又一案起訴
臺南市前議長郭信良涉嫌提供土地供營造廠違規回填廢土,檢調偵辦時開挖土地,發現回填土壤夾雜廢棄混凝土、塑膠管等廢棄物。圖/讀者提供
臺南市前議長郭信良今年十月被控替三地集團創辦人關說光電場,遭橋頭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橋檢又查出郭涉嫌提供土地供營造廠違規回填廢土,昨再以違反廢清法追加起訴,具體求刑三年半。郭信良昨迴應,他從政至今坦蕩蕩,會向法院說清楚講明白。
檢調查出,郭信良旗下昱峰能源工程公司,二○二二年計劃在臺南安南區城西段土地開發光電場,因未取得臺電饋線容量,遲未施工,砸錢承租的土地一直閒置。
去年國家住都中心於安南區開發和順安居社宅,由大灣營造廠承包土方外運,郭信良積欠營造廠負責人李男約六百萬元,李爲省處理費詢問郭有無可供回填的土地,郭同意以城西段閒置光電場供傾倒。
去年八月起,李男即指示徐姓工地主任及黃姓下包商,將社宅工地開挖的土石運往填埋,土方夾雜磚塊、廢塑膠管,郭的員工發現後回報,郭未制止反刪照滅證。
橋檢偵辦郭信良涉收賄關說光電場案,意外追出這起濫倒廢棄物案;經統計,李男外運並濫倒的營造剩餘土石方共四萬九三七二立方公尺,經換算李約可節省二九六萬餘元處理費。
郭信良辯稱,李男問他有無土地可回填,他才說城西段可填,員工傳照片給他時,他有請李男改善;李男則坦承他有跟郭信良說土方是從地下室開挖,且未提供土方來源證明給郭。
檢方認定營造廠未依案場土方清運計劃,將土方送往合法土資場處理,反而直接回填至郭信良提供的土地,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追加起訴郭信良、李姓負責人、徐姓工地主任及黃姓包商、蔡姓司機等五人,其中郭信良具體求刑三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