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21萬淪共諜 海陸中士求重刑
高雄20多歲海軍陸戰隊中士陳瑞勇因缺錢花用,竟拍攝投共影片、泄密總統行程等國安資訊給陸籍人士,取得新臺幣20萬元報酬。橋頭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認陳瑞勇涉犯《國家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20多歲海軍陸戰隊中士陳瑞勇因缺錢花用,他拍攝手持五星旗「投共短片」,並透過網路傳給大陸籍人士,獲20萬元報酬,卻反被對方威脅提供國安機密,否則將公佈影片,陳男因此泄露包括我國軍方武器資訊、總統行程等機密;橋頭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依《國家安全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陳男,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陳男民國114年1月在網路上認識綽號「吉祥」的陸籍人士,並談及自己有資金需求,對方提議,若陳願意拍投共影片,就能獲得報酬。去年2月至3月間,陳男在高雄楠梓區住處,依指示手持五星旗拍短片,內容包括承認臺灣屬於大陸,表達效忠等語,拍完後在同年4月收到匯款20萬元。
不料,「吉祥」事後拿影片威脅陳男,要求他提供其他臺灣國防機密,否則就公佈他的投共短片。陳男礙於壓力,去年5月至7月間,將我國軍方編裝武器AAV型兩棲突擊車性能等資料拍照傳給對方,甚至泄漏賴清德總統赴左營軍區視察行程,並收受1萬元。另陳男也曾泄漏漢光演習內容等資料,只是尚未取得對方報償。
橋頭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處,以及憲兵指揮部高雄憲兵隊積極溯源,竟發現有10多名現役及退役軍人蔘與其中,目前已陸續拘提到案,包括陳男在內已有8人聲押獲准。
檢方認定,陳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以及《國家安全法》與《刑法》泄密等罪,其行爲已嚴重破壞國防安全與軍隊紀律,依法提起公訴。檢察官表示,考量陳男爲現役軍職人員,竟因一己私利,拍攝投共影片並多次泄漏軍事及國安敏感資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