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檢祭預防性羈押!2毒駕男把馬路當賭命場 全遭法院收押

▲2男毒駕闖臺北街頭,士檢強硬聲押全獲准。(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移動式不定時炸彈!北市陳姓男子在南港騎乘重機行車不穩遭警方攔查,另名溫姓男子則在士林駕駛砂石車衝撞多部車輛後被逮。2人經毒品唾液快篩,均驗出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士林地檢署復訊認定2人涉犯公共危險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士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

北市陳男於本月4日上午9時許,在南港區騎乘重型機車,因行車不穩遭警方攔查;溫男則於5日下午3時許,在北市士林區駕駛砂石車,途中衝撞多部車輛,最後遭警方查獲。警方對2人施以毒品唾液試劑快篩,結果均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檢方復訊後認爲,2人均涉嫌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4款「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且毒駕行爲嚴重危害道路安全,對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身體及財產造成重大威脅,5日晚間分別向士林地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均獲法院裁定準押。

士林地檢署強調,毒駕不是單純違規,而是可能瞬間釀成無辜死傷的高風險犯罪,未來將貫徹法務部及臺灣高等檢察署「毒駕零容忍」政策,針對施用毒品後駕車的不法行爲,一律從速偵辦、從嚴究責,並積極運用預防性羈押等強制處分,全力遏止再犯,維護交通秩序與公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