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兵拚「高度近視」少之又少 醫曝難度大:恐有併發症

醫師表示,役男獲判免役體位的條件之一,是近視超過1100度。(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藝人閃兵案連環爆,陳柏霖、修杰楷、男團「棒棒堂」小杰(廖允傑),及「Energy」成員書偉(張書偉)、坤達(謝坤達)均在其中,多數是僞造高血壓病歷後取得免役體位。眼科醫師洪國磯表示,目前涉及閃兵案的藝人中,無人因高度近視獲判免役體位。他表示,免役體位的近視度數要超過1100度,可能誘發青光眼、白內障、黃斑部病變。

洪國磯在臉書發文表示,役男要因近視獲判免役體位的條件嚴苛,條件之一是球面當量(近視度數加上2分之1的散光度數)小於-11D,即近視超過1100度。他表示,民衆若把自己的近視度數弄到這麼深,未來可能面臨許多高度近視併發症,包括青光眼、白內障、黃斑病變、網膜剝離等。

洪國磯也說,役男體檢時,近視度數的檢查須在散曈(瞳孔放大)後,因此原本視力正常的人,即便事前整晚滑手機導致假性近視,最終仍可能爲常備役體位,須服兵役。此外他也提到,藝人若近視超過1100度,平時不戴眼鏡根本看不到東西,更別說是在舞臺上唱跳,也顯得頗有難度,且可能不符近視雷射資格,「可想見不會有藝人想用這個條件免役,這些藝人還是有動腦。」

另依內政部役政署官網資料顯示,役男在視力及視器部分,免役體位條件包括一眼最佳矯正視力在0.1以下,含僅可辨指數、手動、光感,或無光感者;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11屈光度,且最佳矯正視力未達0.6者;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逾5屈光度,且一眼最佳矯正視力未達0.6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