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外食」被抓包 她辯爲錢性交易躲過300萬賠償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阿哲(化名)與女子小花(化名)發展出將近2年的不正當關係,憤而決定提告求償300萬元;小花則辯稱,自己是爲了資金援助,纔會和阿哲進行性交易。臺中地院法官認爲,雖然阿哲和小花並非單純性交易,但阿哲已經賠償80萬並達成調解,小花的連帶債務責任也獲得免除,最終裁定駁回人妻的告訴。

▲小花聲稱是爲了獲得金援,纔會與阿哲進行性交易,她無意破壞阿哲的婚姻關係。(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小花明知阿哲已婚(夫妻倆現已離婚),仍在2023年1月至2024年11月間與阿哲發展出不正當關係,兩人頻繁聯繫通話,甚至傳遞曖昧信息及性影像,阿哲還在發生性行爲之後提供經濟援助給小花,她自認權益受損,憤而決定對小花提告求償300萬元。

小花則辯稱,她是爲了獲得資金援助,纔會在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間與阿哲進行性交易,她無意破壞阿哲的婚姻關係,況且阿哲已經賠償80萬元給人妻併成立調解,她應當免予給付。

臺中地院法官表示,從阿哲和小花的對話紀錄看來,阿哲確實曾給予小花金錢,並見面發生性行爲,還曾上傳多張裸照給小花,甚至有過多次關於性愛的對話,可見兩人之間並非單純的性交易行爲。

不過,法官指出,針對此事,人妻已與阿哲以80萬元成立調解,阿哲也全數給付完畢,小花對人妻所負的80萬元連帶債務,也因爲阿哲的清償行爲而一同免除責任,所以小花對人妻的侵權行爲損害賠償責任,已經因爲阿哲的清償而消滅,人妻不得再對小花有所請求。

最終,法官裁定駁回人妻的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