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放狼醫 前部長:醫師公會缺道德勇氣
民進黨立委王正旭(後排左)昨於立院召開「醫師涉及嚴重違規之懲戒及預警公告機制」公聽會,衛福部前部長薛瑞元(後排中)、醫界學者、律師團體及民團討論相關議題。記者林伯東/攝影
多名醫師於執行醫療時涉及「業務性騷擾」、性侵害,遭檢方起訴後,卻持續執業,危及病人權益,外界批評聲浪四起。依規定,各縣市衛生局、醫師公會均可處理及移送不良醫師懲戒事件,但後者經手案例少之又少,且常輕輕放下,不願得罪自己人,衛福部前部長薛瑞元坦言「國內公會還沒有這種道德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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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王正旭辦公室昨舉辦「醫師涉及嚴重違規之懲戒及預警公告機制」公聽會,長庚大學醫務管理學系副教授林欣柔指出,醫療院所性平案件頻傳,讓病人安全陷入重大風險,而醫師公會移送懲戒的「專業自律」不足,行政管制的介入措施效力不彰,無法在短時間內介入,降低風險,才導致外界詬病。
臺大婦產科醫師涉嫌性騷、性侵病患及同僚,監察院決議彈劾,林欣柔說,此案凸顯醫院專業自律功能不足,主張「現有法律並未要求性平案於院內調查後即移送懲戒」,建議強化醫療機構及主管機關將性平案件移送懲戒的義務。
此外,現有醫師懲戒機制雖可要求醫師停業,但各縣市衛生局醫師懲戒委員會並無調查權利,常等到司法判決確定,才啓動懲戒,這讓具有再犯高風險醫師仍可持續執業。林欣柔建議,參考英國作法,由政府成立獨立監督委員會,接收家屬、主管機關申訴,着手調查,經法庭審理,確認犯行,立即給予停權或限制執業。
值得一提的是,依規定,各縣市衛生局、醫師公會均可處理及移送不良醫師懲戒案例,但醫師公會經手的移赴懲戒案例少之又少,不願得罪自己人,大都由地方衛生局移送。對此,醫事法律專家、衛福部前部長薛瑞元坦言「國內公會還沒有這種道德勇氣」,且懲戒時,往往輕輕放下。
醫師懲戒機制啓動過慢,無法及時介入阻止傷害。薛瑞元建議,衛福部着手修改「醫師法」,比照食安事件處理,納入「預防性下架措施」,權衡公衆利益與醫師個人權益,依個案涉犯情節來判斷,直接由主管機關禁止疑似涉案醫師進行特定醫療行爲,讓醫師權利侵害最小化,且能達到預防效果。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說,儘速讓涉案醫師停業,此暫時性措施爲重要預防手段,但必須修法。至於薛前部長所提,在懲戒處分中新增不得從事特定醫療行爲,實務管理上恐難以查覈。
衛福部醫事司指出,這類案件嚴重傷害醫病關係,也恐導致醫事人員遭受污名化,爲強化醫師懲戒機制功能,衛福部於今年八月依「醫師法」第廿五條第四款規定發佈函釋,舉例性別案件違反醫學倫理情境。至於醫師公會全聯會於九月修正醫師倫理規範,擴及醫師、學生與其他人員間關係,明定禁止騷擾等行爲。
公聽會主持人、立委王正旭決議,請衛福部持續研議「醫師法」修法可行性,另針對涉案醫師公開資訊等現行機制明文入法的必要性,以及是否修法增訂暫時性處分的必要,於三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至於如何強化醫師懲戒自律機制,也需在三個月內以書面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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