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10萬逼女兒2年肉償2男 父親自開車送入火坑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一對夫妻被指控,因爲欠債10萬元,竟親自開車將女兒送到債主家「肉償抵債」,時間將近2年,直到後來被親戚阿姨發現,整起事件才曝了光。雖然夫妻倆矢口否認犯行,但其中一名鄭姓債主坦承性侵,檢方訊後依強制性交等罪嫌,將夫妻倆及2名債主全數起訴。
▲受害女子遭父母逼迫與2名債主發生性關係。(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據瞭解,夫妻倆是受害女子的親生父親與繼母,他們因爲積欠鄭姓鄰居5萬元,竟在2023年7月至2024年9月間,逼迫持有第一類身心障礙證明的女兒與鄭男發生性關係抵債;後來夫妻倆又欠了陳姓算命師5萬元,竟又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間再次使用相同手法,親自開車接送,將女兒推下火坑。
後來受害女子的阿姨發現此事,氣得向檢警檢舉,這才讓這起離譜案件曝了光。不過,夫妻倆到案之後仍矢口否認犯行,僅坦承有向鄭男、陳男借錢;父親聲稱帶女兒去對方家中只是爲了協助工作,繼母則辯稱不知情。
陳姓算命師也否認性侵,還辯稱當時已經關燈,無法確定女方意願。只有鄭男在接受偵訊時坦承性侵,表明女子當時並未明確同意發生性關係。
受害女子則證稱,她曾掙扎並推開鄭男,但還是遭到性侵;至於陳男,父母有告訴她,要去那邊過夜纔可以借錢。
新北地檢署認爲,夫妻倆的行爲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意圖營利,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處境,使人從事有對價性交罪,以及妨害風化罪,訊後依法將他們起訴;鄭男和陳男也分別被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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