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勿階級化 張麗善:農1農2應合併
內政部國土計劃審議委員會預計今天審議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縣長張麗善(前排中)昨邀集20鄉鎮市農會、公所、地方民代向中央喊話,農1及農2應合併爲單一農業發展區。記者陳雅玲/攝影
內政部國土計劃審議委員會今審議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縣長張麗善昨表示,國土計劃政策的「農1(優良農地)」、「農2(良好農地)」區分,恐造成土地價值落差,應合併爲單一「農業發展區」,不要階級化。她預計出席今天國審會,尋求中央支持。
據規畫,農1是25公頃以上、80%以上現況作農業使用,農2則是未達25公頃 、現況不到80%作農用,一樣都是農業用途,申請產銷設施都沒問題。但有農民擔心,列入不同分區,可能會出現土地價值下跌,或後續發展性有相關限制。
全國重要糧倉雲林,農地總量龐大,2021年國土功能分區圖第2階段公佈時,雲林被畫設爲農1的面積6萬839公頃、農2則2萬6641公頃,引起地方恐慌及反彈,縣府舉行多場說明會彙整各方意見,將農1縮減爲1萬4293公頃,農2擴大爲7萬2671公頃。
張麗善說,農業部認爲農1、農2的生產條件、資源補助都一樣,不用特別犧牲、特別補償,也不用主張農業權,既然如此,她主張農地不要階級化,不要分農1、農2影響農民權益。
她建議,農地只要分平地農地、山坡地農地及鄉村聚落農地。
張麗善昨邀集縣內20個鄉鎮市的農會、公所、地方民代向中央喊話,農1及農2應合併爲單一農業發展區。縣議員黃文祥說,全國81萬公頃農地,雲林就佔逾10%,顯然不公平,希望中央聽到地方的訴求。
相關人士指出,現行規畫是依2018年全國國土計劃及2021年雲林縣國土計劃來劃設國土功能分區,今天國審會審查不可能直接合並,否則會違反相關規定,也非今天審查重點,縣府也理解;國土法有設計每5年通盤檢討機制,屆時可做必要變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