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調理禁艾灸 最高罰150萬元

中醫師黃文英指出,溫灸跟艾灸都是利用艾草燃燒產生的溫熱刺激穴位,屬於醫療行爲。(臺東雲品中醫診所提供/王家瑜臺北傳真)

坊間不少民俗調理業者利用「艾草溫罐」、「溫灸」進行按摩、養生保健,小心恐違法!衛福部日前正式函釋,艾草溫罐涉及中醫的灸法,屬於醫療行爲,僅能由中醫師或護理師在中醫指示下執行,不具相關醫事人員資格者若執行,恐違反《醫師法》,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150萬元罰金。

艾草溫罐按摩是在罐器內放置艾絨,以打火機點燃,透過溫熱滑罐按摩身體部位。由於近年屢見相關檢舉案件,衛福部4月27日針對民俗調理業施作艾草溫罐的合法性,發佈最新函釋。

衛福部發文指出,艾葉是收載於臺灣中藥典的中藥材,具溫經止血、散寒止痛、安胎等效能,透過溫熱滑罐按摩方式提供服務已涉及中醫「灸法」,僅中醫師或由護理師在中醫師指示下可施行。未具資格者若執行,涉違反醫師法28條、護理人員法24條規定,最重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衛福部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說明,過去因艾灸、溫罐曾出現民衆燙傷狀況,早在民國91年就曾函釋說明艾草溫罐屬醫療行爲,民俗調理不能操作,民國100年、114年也曾發函說明,20多年來都明確禁止、沒有改變過,並輔導業者編列「民俗調理刮痧拔罐操作手冊」,規範可操作範圍。

蘇奕彰強調,函釋有2個明確原則,一是爲確保環境安全,管制民俗調理業者用火,因用火有危險傷害疑慮,過去也曾接獲燒燙傷案例,若使用酒精還可能有爆炸風險,應明確禁止;二是艾草屬於中藥材,溫罐、艾灸行爲屬於醫療行爲,民俗調理業者只能從事按摩、推拿,不可以用任何的溫罐、溫灸。

經絡調理服務人員職業工會提醒,相關業者應迴歸民俗調理規範範圍,如按摩、指壓等單純調理行爲,勿使用點燃艾草、鍼灸、溫灸、拔火罐等涉及醫療技術方式。店內若有艾草溫罐相關服務,應立即下架並停止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