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輔導露營場合法 禁有違法開挖山林紀錄
近期苗栗銅鑼、南莊及西湖鄉接連爆出涉嫌違反水土保持法開挖,導致整片山坡地光禿禿,引發關注。縣長鍾東錦撂下重話要求嚴查、嚴罰,有這類違法紀錄的土地若要申請核發露營場許可,一律不準,且查到一次違規營業,就開罰一次。
苗栗縣營業中露營場多達432家,但僅1家爲農地容許使用露營設施的合法業者,其餘9家合法業者爲休閒農場兼設露營項目。由於苗栗縣境內近期有山坡地遭濫墾,行爲人都推稱要興辦露營區,縣府懷疑是掩人耳目說詞,都依法裁罰究辦。
這幾處違法開挖案包括銅鑼鄉竹森光電場案場,開罰18萬元,限期2月20日完成改善;南莊鄉神桌山區有地主未經申請整地,並涉嫌竊占毗鄰的林業保育署林班地,移送地檢署偵辦。西湖鄉高埔段約3公頃山坡地,也有地主違法未經申請即開挖,甚至回填一般土石方,已勒令停工,裁罰30萬元。
文觀局昨表示,南莊、西湖鄉2案違法濫墾,業主對外聲稱是要辦露營場,應該只是掩人耳目,縣府從未受理申請書送件。鍾東錦也說,縣府給露營場掛件申請的時間很久了,但在輔導階段仍有上百家業者竟未曾掛件,理都不理,心態太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