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立委保衛戰」2連敗 北院駁回黨籍保留案
▲李貞秀失去民衆黨籍與立委資格案,雙面訴訟救濟結果都敗訴。(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前民衆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因遭開除黨籍、喪失立委資格後,訴諸法律保衛自己的民代身分,日前她聲請停止註銷立委資格的行政處分案,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後,針對她另外向臺北地院聲請假處分,希望凍結民衆黨開除黨籍決議,也確定遭法院駁回。
李貞秀在2月遞補接任民衆黨不分區後,隨即陷入國籍爭議,因屢爆爭議言論,在4月被民衆黨中評會決議開除黨籍,中選會接獲通知後,依法發函立法院註銷李貞秀的立法委員名籍,李貞秀只當了70天的中華民國立委就下臺。
李貞秀展開雙頭訴訟,一方面循行政救濟程序,聲請停止執行中選會發函立法院的除名處分,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李貞秀若對中選會的處分不服,應先經訴願程序救濟,直接向法院聲請欠缺權利保護必要,因此駁回。
另外針對民事救濟方面,李貞秀循當年立法院長王金平模式,對民衆黨開除黨籍的決議提出假處分,希望讓決議暫時凍結不生效力,藉此奪回因黨籍而生的不分區立委資格,但臺北地院民事庭法官認爲,黨籍暫時狀態處分不會直接影響不分區立委資格,並無民事保全的必要,同樣駁回李貞秀的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