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妍瑾90萬元討不回 警傳喚謝姓經紀到案

記者葉文正/臺北報導

藝人李妍瑾去年賣出臺北房子,她控訴竟被仲介A走要繳的稅金90萬元,但是太平洋房屋又已經收走獎金,她賣了房子原本要繳納的稅金被仲介拿走,今天她續發文表示,「太平洋房屋說沒有謝姓員工,也沒再跟我聯繫,,然後謝目前已被傳喚!我已經申請法律服務了,這幾天會再去報警控訴太平洋房屋,因爲他們收了佣金簽了約卻沒好好監督。」

▲李妍瑾控訴本該繳稅金的90萬被房仲拿走。(圖/李妍謹提供)

李妍瑾說,拿走90萬元的謝姓房仲今天已經被警方傳喚去做筆錄,她氣憤表示:「你都知道要跟他(指謝姓房仲)去了,怎麼不把錢放回公司?我真的沒有想到,賣一間房子,事情會變成這樣。這筆房屋交易,我是透過太平洋房屋進行,且我手上持有正式開立的服務費發票新臺幣55萬元。」

▲李妍瑾質疑太平洋房屋內控出問題。(圖/李妍謹提供)

李妍瑾還原事發經過:「我本身並不熟悉房屋交易流程,也正因如此,才選擇透過太平洋房屋並支付高額服務費,希望藉由專業體系保障整個交易的安全,而不是讓自己承擔風險。這次交易是由我原本認識的謝先生與我接洽。我的認知他是從事房仲工作的人員,而在這次交易中,他也是以房仲身份與我對接。」

提到謝姓房仲,李妍瑾就有滿腹的不開心,「過程中,謝先生帶我與太平洋房屋楊先生見面,並表示楊先生是他的學弟。之後雙方一同出面簽約,並參與整個交易流程。因此,在當時的情況下,我合理認知這是一筆在太平洋房屋體系下,由相關人員共同完成的正常交易。」

她也表示,:「在交易過程中,我確實有授權代爲處理款項,但前提非常明確——用途是繳納稅金,並且我有再三確認與叮囑目前也確實已完成一筆約新臺幣43萬元的稅金繳納。第一次楊仲介有跟着謝繳納稅金,那既然知道還有80多萬的稅額還沒算出來,怎麼沒有將錢取回去保存,或是退回履約保證帳戶,所以問題在於:1剩餘款項並未回到應有的履約保證或受監管機制中2相關金流至今無法被清楚說明此外:實際收取款項的楊先生,在交屋當天並未出現,目前太平洋房屋對外表示謝先生並非其員工。但我必須提出最直接的疑問:既然整筆交易的文件、流程、收費與發票皆在太平洋房屋體系下完成,責任是否真的可以完全切割?」

李妍瑾也表示,「這個交易既然是用太平洋房屋的文件簽約,那太平洋房屋應該是要先幫客戶處理掉稅金的問題,然後去追償謝姓房仲拿走的款項,怎麼會讓客戶自己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