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推憲法法庭裁判也可公投 不排出九合一大選推出
23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上臺發言。(陳薏雲攝)
反制憲法法庭及綠營公投,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出招,將推「公投法修正草案」,讓憲法法庭裁判也可經由公投交由人民複決。23日於程序委員會成功排入26日院會。倘國民黨團加速,以逕付二讀方式讓法案並以最快速度三讀通過,在野黨團接着在立院提案公投案要求憲法法庭裁判公民複決,將可趕上明年1128公投綁大選。國民黨團書記長羅智強表示,立法院本來就有提案公投的權利,任何公投的可能性,都不排除,也可能搭配九合一大選推出相關公投。
國民黨團推動「公民投票法第2條及第30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內容指出,除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以外的憲法法庭裁判可交由人民複決外,也規範法律、自治條例或憲法法庭裁判之複決案將於公投通過並公告結果後第3日起失效,被宣告違憲的法律也恢復效力。另外,針對重大政策的公投,總統或權責機關也要在3個月內爲實現公投案內容;經創制或複決的重大政策,行政機關於3年內不得變更。
該提案說明指出,113年憲判8號「實質廢死判決」,違反全國八成民意;114年憲判1號,「五人判決」違法行使憲法審查權,破壞憲法法庭裁判制度,踐踏國民主權原則及權力分立原則。
該提案也說,司法院憲法法庭大法官屬間接民主產生,若人民對憲法法庭裁判旨難以接受,或憲法裁判有明顯重大違法時,應允許人民擁有如同複決法律般的複決憲法法庭裁判權利,也就是人民可以依法發動公投複決,避免憲法法庭成爲失控的憲政怪獸。
2025年3月17日,國民黨推動「反對廢除死刑」公投案,並以逕付二讀方式處理。民衆黨團則於4月18日推動「在經安全評估後重啓核三」公投,也以逕付二讀方式處理。兩案皆在一個月冷凍期,且經立法院長韓國瑜協商後,於5月立院表決三讀。
但當時中選會認定「反廢死公投」非屬《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所指的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並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15條第2項的規定,因此礙難辦理,最終僅重啓核三公投於8月23日投票。
不過立法院於11月21日通過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再次恢復公投綁大選,總統也已公告實施。因此若國民黨團所提之憲法法庭裁判可交公民複決的修正案三讀,國民黨將可如法炮製,透過立院提案,將近期憲法法庭爭議裁判訴諸公投,並於明年九合一大選時一併投票。
羅智強指出,立法院本來就有提出公投的權利,只是今年「反廢死公投」被前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拒不執行」,讓中選會變立法院太上皇。所有公投可能性都不排除,也可能搭配2026地方大選推出相關公投。
至於綠營質疑,法律位階不該高於憲法位階,羅智強表示,大法官相關決定屬於重大政策,而重大政策就在公投事項內,此次修法就是他法律更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