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政治獻金案辯論 檢方:你的政治獻金不是你的錢
臺北地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政治獻金案,今天傳喚柯、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前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與檢察官行辯論程序,檢方表示,柯文哲侵佔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3筆200萬、共600萬元現金捐款,向柯文哲強調「你的政治獻金,不是你的錢」。
檢方指控,柯文哲涉侵佔邱佩琳轉交的3筆600萬元民衆黨政治獻金,包括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即大魯閣董事長林曼麗、文華東方董事長林命羣、信義房屋創辦人周俊吉的妻子周王美文各200萬元,名字、金額與「工作簿」Excel檔案記錄吻合。
檢方指出,3筆捐款共同點除了金額相同、都是邱佩琳轉交給柯文哲,3名捐款人都證稱是要捐給民衆黨,但民衆黨沒有收到這3筆錢,柯辯稱錢都用於選舉,但沒有提出任何證明,柯辯說捐給民衆黨就是捐給他的,也無法律依據。
檢方說,政治獻金有公益性質,是基於公益向不特定人收取的款項,沒有財產私密性,不能用於經營公司、購買豪宅、買股票,更不能用來償還私人債務、從事營利事業,競選剩餘款必須限定使用於公益,用不完須繳回國庫。
檢方指出,柯文哲曾說「不覺得錢是我的,就算大家捐的,也是大家的」,之後卻答辯說捐款人認爲民衆黨等於柯文哲,捐給黨就是捐給他「柯的政治獻金,不是柯的錢」,柯將民衆捐的黨的錢轉入私人帳戶、侵佔入己,就是構成公益侵佔罪。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記者葉信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