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二審維持保母重判 衛福部:尊重司法、制度也反省

▲剴剴案惡保母姊妹高院二審仍重判,場外「剴剴戰士」聞訊歡呼,多人激動落淚。(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邱俊吉/臺北報導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進入二審,今高院宣判,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以虐取樂,維持判處無期徒刑、18年徒刑。對此,衛福部迴應,尊重司法判決,相關責任人承擔違法行爲應有的法律後果,是社會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則,行政部門亦已就此案省思制度可補強處,以防悲劇重演。

社家署署長周道君指出,行政體系已針對收出養流程進行調整,目前所有收出養的兒童,不再一開始就直接進入媒合階段,而是要求地方政府先介入,評估兒童是否適合進入收出養程序,若認爲出養前需暫時安置,將透過行政要求,強化安置保母的遴選機制,因爲這些兒童的照顧需求,與一般家庭委託保母照顧孩子的情形並不相同。

周道君說明,部分待出養兒童可能曾歷經不同的家庭環境,無論在心理或身體層面,都需要更細緻的照顧,故相關保母在正式收託前,必須接受一定程度的訓練,以因應這類兒童的特殊需求,不能以一般托育經驗處理。

此外,兒童安置進入保母家庭後,地方政府會提高訪視頻率,確保安置期間孩子的生活、身心穩定。周道君指出,這類安置兒少多屬全天候、24小時照顧型態,與多數僅白天托育的情況迥異,所需的關注及監督更高。

周道君強調,透過制度面進行多層次的補強,包括前端評估、保母遴選及訓練,與後續訪視、監督等,希望能發揮預防效果,降低再次發生類似悲劇的風險。